第2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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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去尸体的衣服,可以发现,除了织工细致、装饰贵气的胸罩,女死者还穿有成套的镂空蕾丝丁字裤。丁字裤这东西,常常都与日本工业色情录影带联系到一起来。对于女性来说,丁字裤穿上去并不见得有多么舒服。女性之所以会穿这样的内裤,据报纸与网路上的问卷调查,穿丁字裤的女性几乎异口同声地回答,是为了给自己的性伴侣观赏。丁字裤是件奇异的服饰,小到不能再小的布片,再加上一根细得不能再细的绳索,露出能露的所有肉体,只能说,其催情的作用远远甚于原本御寒遮体的功能。

  而这个女死者身上却穿着丁字裤,是否也暗示了她闯入许伟敦的公寓,动机会与男女关系相涉呢?也许这个女人到许伟敦家里来,就是为了与他共度巫山,享受床弟之欢。

  然而,高大成心中即使出现了疑惑,却没有办法进一步侦讯许伟敦。因为没有实际的证据,就不可能突破他的心防。钥匙跟证件,或许还有她的手提包,一定被许伟敦事先丢弃或藏匿了,为的就是掩盖两人相识的关系。但是,无奈的是,这些都是出于合理的假设与推理,并没有切实的证据。

  没有证据,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一定要想办法先找到他们相识的证据。

  而现在唯一的证据,是解剖台上这具曾经十分华丽的无名女尸。

  首先,高大成注意到,女尸右手的无名指上有一圈微微凹下的浅痕,这说明她以前一定在这根指头上戴过戒指。而无名指上戴有戒指,是说明这名女子可能曾经结过婚。当然,也不能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或者她是有夫之妇,但是在幽会前将戒指脱了下来。

  其次,腹部有妊娠纹。这表示她曾经生过小孩。腹部的致命性刺伤,深度长达十二公分。以裂口的形状和鞋柜下发现的凶刀做比对,可以确定这把水果刀确实是凶器。但是,在水果刀上却采集不到任何指纹,血迹反应也有点薄弱,可能是凶手在弃刀以前,曾将刀柄仔细地擦拭过,或者在水龙头下冲洗过。看得出,这个凶手,在刺杀完死者后,还有充分的时间在现场进行证据的销毁。

  警方抵达现场的时间是下午三点,根据解剖发现,当时尸体死亡可能只有半小时不到。因此死者是在报案前不久身亡的——这一点相当可疑,报案时间和死亡时间太接近了。从经验上看,不能排除报案者就是凶手的可能性。而且,这种可能性相当的大。

  至于性器官方面,也没有发现死者生前遭受性侵害的迹象。外阴部找不到撕裂伤,阴道内壁也没有精液的痕迹。除了几处明显的刺伤和防御创伤之外,就是死者的双臂还发现一些抓伤的淤痕。这应该是和凶手在抢夺刀子的过程中留下的。可惜的是,这些淤痕并不明显,很难从中发现凶手的特征。

  美国FBI曾经有一案例,是关于科学鉴证法的应用。当时也是发生了一起命案,被害人的手臂上充满了抓伤的淤痕。在检查了嫌疑人的手指指甲后,在指甲下发现了被害者手臂上的残留皮肤组织,从而对嫌疑人定罪。但在眼前这起案件里,当高大成一看到许伟敦,立刻就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许伟敦的指甲修剪得很是干净,指甲边缘还用锉剪锉得很光洁。看来他是个懂得保养的人,拿他自己的话说,他是一个音乐家,要靠手指吃饭的,所以绝对要每天剪指甲。

  不过,高大成对许伟敦所说的解释并不以为然。他心想,如果许伟敦真的是凶手,那么他能在杀死死者后,还从容地清洗凶器,并剪去指甲,实在不能不说他是个冷血的凶手。

  重新又回到死者的尸体旁,高大成的眼睛盯着尸体,大脑不停的在飞速的转着。他在想,尸体的死因实在是太明显、太单纯了。无非就是在抢夺刀刃或是抵挡被害的过程中,被刀刃刺伤所导致腹腔大动脉出血。其次没有办法从尸体身上找出太多隐匿的讯息。

  坐在解剖台旁,高大成反复思索证据可能出现的位置。

  他想起许伟敦皱旧的衬衫。虽然看起来还算是体面,但却不太符合他所住的地方,那种典雅的品味。看过卧室的摆设,也有一种精致的感觉,这一定是他女友布置的。难道说艺术家非得摆出那种颓靡的模样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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