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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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如果杨培雯是在上午十点半以后才死亡——假设是上午十一点,那么,距离现在正好是十二个小时,是属于全身尸僵的时间范围。但是杨培雯的身上已经出现腐烂的现象了,纵使把车内比较闷热的环境考虑进去,全身尸僵至少也需要一天的时间才能缓解,而和今天早上吴艺榕发出的短讯说法是完全冲突的。换句话说,人可以撒谎的,但,尸体是不会撒谎的!

  龙哲叙检察官点了点头。

  “那么,高医师,你觉得这些东西可信吗?”我们在现场找到三封疑似吴艺榕留下的遗书字条,我想犯罪的动机应该就在这里面。”

  的确,在车的前座里,龙哲叙找到了吴艺榕留下的三封信。

  第一封,上面写着:“事情到了这种地步,我也不知如何收拾,跟妹妹今生没有机会,希望来生再会。”到底是什么事情,至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吴艺榕信上并没有解释。

  第二封信,写的是:“我怎么砍、怎么杀都杀不死自己!最后吃安眠药烧炭。”是的,车内的确有烧炭的痕迹。烧炭的时候,会产生氧气不完全燃烧而产生的一氧化碳气体,会令人窒息。这也表示,吴艺榕在发现杨培雯死亡后,也想要自杀,但也许是车门并未关紧,才导致烧炭自杀失败。结果,她打电话给修车厂的举动,表面上说是要修车,事实上,应该是已经放弃自杀了,打电话是为了求救。

  还有最后一封,上面写的是:“这个烂摊子不知道要交给谁收拾,我也不知道怎么办,跟雯这辈子是没机会了,下辈子或许还有,我们去期待下辈子了。”这里有一句话,用法有点可疑——“我们”去期待下辈子了——用“我们”的意思,是指两个人都有“期待下辈子”的打算吗?

  难道杨培雯是自愿与吴艺榕自杀的吗?能否确定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在最后确定吴艺

  榕罪责的时候,这封信将会成为非常关键的证物。因为自愿自杀,是没有人会为此负担刑责的!

  但是,还有一个疑点,既然杨培雯是自愿自杀,为什么她自己没有写遗书呢?

  龙哲叙停顿一会,清清喉咙继续说。

  “除了书面上的遗书之外,在杨培雯的手心里,还找到圆珠笔的笔迹。字体工整,两手都有。左手写‘榕’,右手则是‘情’。”

  的确如此,在检查杨培雯尸体的时候,我也看到了,高大成点点头。

  “从少年罪案侦察中队的张振益那里,我还听到一个线索。”龙哲叙说。

  吴艺榕在两年前曾经被杨培雯的母亲控告妨害性自主的罪名,她涉嫌对杨培雯性骚扰,但后来杨家念及吴艺榕的工作前途,所以才决定和解,而且仍然继续让吴艺榕担任杨培雯的溜冰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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