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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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记本里还有两篇内容如此这般的日记。这两篇日记都有涂改的地方,显然五月十日下午所写的那篇日记就是从前两篇日记誊写过来的。

  三天后蓝雪就死于非命了。

  蓝母声嘶力竭地说:“我没说错吧?乔君烈就是凶手!这遗书就是证据!铁证如山!”

  蓝母把这篇日记复印一份,把笔记本交给我,让我写了收据。然后她持着复印件,领着蓝父到我的上级单位告状去了,状告我故意释放乔君烈,导致犯罪嫌疑人潜逃而不能到案。

  有一个疑点我怎么也不明白。就因为有这么一篇日记,这个笔记本显然对一个人非常不利,这个人显然就是乔君烈。但是蓝雪为什么要把它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呢?我认为乔君烈应该无法进入蓝雪的办公室,蓝雪只要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就行了,这也便于在她出事后让警方找到它。如果警方没有找到它,它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我进一步去想,蓝雪把它藏在一个如此安全的地方,必定是有她的想法的。也许她不希望让乔君烈找到它,也不希望它落在佳影联合集团公司的某些人的手上。为此我仔细地研究这个笔记本,发现蓝雪在其中的一页上记满了数字。这些数字我无法弄懂,也许它和公司的财务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或者它涉及严重的经济问题和腐败黑幕。我倾向于后者。但是这仅仅是推测,没有确凿的证据。要找到那些证据,不是我所能干的事儿了,我没有那种职权。

  我不由得更加怀疑蓝雪之死和佳影联合集团公司某些人有关。

  然而,几乎所有接触过0513案件的人,都不可避免地得出同一个结论:乔君烈就是凶手!

  我被迫承认我所作出的释放乔君烈的决定是仓促的和冒险的。但是我声明,按照法定的程序,我必须这样做,必须保护乔君烈应该享有的法定权利…

  然而,要负上责任的人、要被嘲笑的人,理所当然地就是我。在心里我没有后悔。

  我发誓要把乔君烈抓回来!

  我让曾思敏把杨丽童带进我办公室,继续讯问她。

  我说:“你真的不知道……”

  杨丽童用发誓的口气抢着说话:“如果我知道乔君烈在哪儿,我一定会把他捅出来,交给你们的!”

  杨丽童的手机还是静静地躺在办公桌上。整个晚上竟然没有人打这个手机,包括乔君烈在内。

  我开启从杨丽童住处带回来的电脑,让杨丽童输入密码,打开她的电子邮箱。她非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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