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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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也与前面房间同样荒废已久,墙上厚厚的灰尘随著踏出的每一步洒落。室内的摆饰只有床铺旁的酒瓮型大橱柜,上面放置一本夹著折断笔芯之铅笔的记事本,一副被害者睡觉时取下的二十四度近视眼镜,镜框由玳瑁制成,还有一盏覆盖绘图绢罩的桌灯。近视眼镜的度数只是让轮廓模糊的事物可以看得更清楚些,所以完全不值一顾。

  法水用参观画廊般的步履悠闲地走著,他的背後响起检察官的声音:「法水,看样子奇迹只存在大自然所有法则的彼方哩!」

  「嗯,现在知道的只有这些。」法水淡漠地说,「凶手简直就像射箭般,只用一箭便将恐怖的氰酸钾射入对方腹内,而非其他裸露於外的身体部位。这也表示,在抵达最终结论之前,光芒与伤纹的出现乃为必要,换句话说,这两种行为是为了完成凶行的补强,可视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深远学理。」

  「别开玩笑了,这理论未免过於空洞!」熊城愕然地打岔。

  但是法水不以为意,继续他奇特的论调:「因为凶手必须侵入上锁的室内,并在一、两分钟内划出伤纹!这麽一来,这就与心理问题无关,而是牵涉到奇妙的生理问题。另外,右手看来似是被扭至背後,右肩有小小的钩伤也都是疑点所在。」

  「不,这并非重点。」熊城冷冷地说,「这不过是被害者趴著吞下柳橙,瞬问变得无法抵抗罢了。」

  「但是,熊城,在阿道夫·汉肯的古老法医学书籍中有一段有趣的记载,一位娼妓的手臂压在身体下,以侧躺的姿势服毒,却因为瞬间的冲击反而让麻痹的手臂动了,将毒药瓶丢向窗外的河中。所以,我认为重现被害者原始的姿势有其必要。另外,关於尸体发出的亮光,在阿布里诺的《圣僧奇迹集》中……」

  「不错,若是和尚,倒可能与杀人命案有关连。」熊城装出明显漠不关心的态度,然而却又忽然神经质地彷佛想从内侧口袋里取出什麽东西。

  法水头也不回地向背後出声:「对了,熊城,指纹呢?」

  「可确认的指纹非常多,因为昨夜将被害者送入这个房间时,曾使用真空吸尘器打扫床铺与地板。不过很遗憾,未发现任何脚印。」

  「哦,是吗?」法水说著,在尽头的墙壁前停下来。在那里,相当於常人脸孔高度的位置,留有最近曾被取下某种匾额之类东西的清晰痕迹。折回原来位置後,他好像在桌灯中发现什麽,突然回头望著检察官:「支仓,麻烦你关上窗户。」

  检察官愣了愣,不过仍依言行事。

  法水再度沐浴在尸体妖眩的亮光中,扭亮桌灯。这时,检察官才知道桌灯是用罕见的碳纤维灯泡,从而能想像应该是收起来以备急用之物。法水的视线在赭褐色灯光下,循著灯罩画出的半圆移动,在离方才发现匾额痕迹的墙壁约一尺前方的地板上做出某种记号後,才要求检察官关掉桌灯。室内恢复旧状,乳白色的户外光线从窗户射入。

  检察官朝窗户方向叹息,吁出一口气:「你到底想到什麽?」

  「我的论据其实尚未确定,所以希望能塑造出眼睛见不到的人物。」法水的语调带著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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