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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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定思痛,刘国公决定了,反正孩子长大了,他也尽到父亲的责任了,以后他们该怎么过他们自己想去,别想啃老一辈子。

  于是,刘国公与夫人商量了一番,定下新的家规:凡是成年儿子,无论嫡庶,一成婚就分家,除了嫡长子继承爵位可以一直留在国公府,其他人都得搬出去。

  女儿嘛,嫡出的嫁妆有两万两,庶出的一万两,儿子的聘礼,也是按照这样的规矩来。

  另外分家无论嫡庶儿女都是一座三进的宅子,一个五百

  亩的田庄,一个商铺,一万两的现银,别的都没有了。

  作为正准备成婚的大公子,大姑娘等人,以及后头还小,还得好几年才成婚的公子姑娘们也都没意见。

  本来么,府里的吃穿用度就没有说很富贵,国公老爹还整天说没钱啊,穷啊之类的,孩子们其实都相信的。

  毕竟家里人口多,主子连带伺候的下人,每个月的月银就是一大笔钱,再加上一年四季的衣服首饰啥的,一些人情往来啊,年节宴会之类的,确实是很费银子的。

  所以,家里确实是没钱。

  既然没钱,还愿意基本一碗水端平地分家,他们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至于大公子,也就是世子爷以后可以承爵,还能得到一大半的家产什么的,其他人表示:这不是很正常的么?

  也就是他们家,嫡母国公夫人为人宽厚大度,换做别家,呵呵,能给你一千两现银算不错了,还想有房有田有商铺?想什么美事儿呢?

  于是,刘国公府再一次因子女成年成婚后就分家的家规在京城杨名了。

  有人说刘国公傻,自己这么多儿子,以后每个人赚的钱都交到公中才是最孝顺,现在这么早就定下了分家的家规,那以后大儿子不就少分了许多?

  更多人其实说国公夫人傻,那些庶子,给个千八百的打发就行了嘛,还又是房子又是田铺的,真是嫌自己家的钱多的烧得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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