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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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如此,我还是从外衣口袋里取出了老约翰·R.布坎南的女管家太太给我的信封,折起来塞进了裤子的后袋里,感觉有厚厚的一大叠,我想可能有五十张钞票吧。我不知道老人是不是让她给了我五十元钱,每张都是一元的,那样的话还真有点小气。很有可能是五十张十元,一共五百元钱,对于啥也没傲的我来说,这价钱是相当可观了。

  我走在路上,知了在薄暮中鸣唱。马路依旧狭窄,石子丛生,两边是深深的沟渠,长满了尘土弥漫的野草,与腰齐高。沟渠旁边是野葛密布的石护栏,不见断痕。石护栏外头是橡树和松树林,偶尔会有一丛白桦树。走了一百码,绕过一个弯,我就看不见岔路口的汽车了。

  大约走了四分之一里路,我看见右边有一座木瓦的旧农舍,距离马路一百码,周围是高高的野草和再生的荆豆花。我放慢了脚步,站在房子的正对面,细细查看。农舍的窗子没有窗眼,烟囱的砖头落到了房子一端的瓦砾堆中,房顶只有栋木和椽子组成的一副骨架,裸露在外,甚至石护栏与大门口之间的地上也长满了又厚又高的野草,进入农舍的小路也不再看得清了。

  我转向路边走了几步,才明白这个地方已经废弃了。我正要迈步往前,脚却触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我又停了下来,低头看去,路上有一顶肮脏破旧,形状古怪的蓝帽子。

  无疑,这是顶超级难看的帽子,帽檐一圈给切成了锯齿形的荷叶边,帽顶也破了几个月牙形和星形的洞,淘气的男孩子有时就喜欢把旧帽子搞成这样。这顶帽子就这么扔在那儿,周围没有别人,两边的树林和草地里,只有虫子吱吱地在鸣唱。

  我不知道是什么驱使我弯下腰,拾起了这顶帽子。或许,是因为它的颜色。帽子沾满了尘土和油渍,但却是,或者说曾经是柔和的灰蓝色。我一向偏好灰蓝色的帽子,不过这种帽子从来就不容易从帽店里买到。我的最后一顶灰蓝色帽子是在医学院最后一年的时候买的,戴了有四五年,要不是我秘书总是抗议,我可能现在还戴着。和很多保存旧帽子的人一样,我的帽子还在,就摆在西11街511号的衣橱架子上。

  尽管脏,这顶帽子的质地可是很不错的毛毡。难怪了,原来商标显示是第五大道的哈克斯勒帽店,我的帽子都是那儿买的。我拉下防汗带(规格是7英寸),凑近观察,可以看到带子上曾贴过首字母的标签,虽然被撕掉了,但是深色的皮革上依然留下了浅浅的痕迹,我还可以看清字母的轮廓:“H.N.R.,Jr.”①。

  ①H.N.R,Jr.:“初级医生亨利·N.瑞德尔”的英语首字母缩写。

  这是我自己的旧帽子,不是别人的。就在这条路上,破成了这副样子。我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在衣橱架子上看到这顶帽子的?上个礼拜,还是去年冬天?我以为昨天还看见呢。一个人把一件东西放好,然后以为这样东西就在那个地方放着,从此心里保持这种印象。可事实上呢,也许我最后一次看到帽子在衣橱上,已经好几个月过去了。说不准,去年秋天米伦斯太太已经在某次所谓的“大扫除”时,把帽子给了看门人或者救世军②,而没有特地告诉我。

  ②救世军:Salvation Army,以军队形式为絮构,以基督教为信仰的国际性宗教慈善公益组织.成立于1865年,总部位于英国伦敦。

  这顶帽子使我不由得有了种失去亲人的奇怪感觉,它就这么扔在离家百里的荒路上,污秽不堪,支离破碎,但过去却是我的形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帽子比领结要亲密,甚至比手套都亲密。它是一种象征,标记男人的职业与地位。国王戴王冠,农民戴头巾,银行家戴霍姆堡帽,牛仔则戴墨西哥帽,帽子的式样和佩戴的方式,可以表明一个人的性格与风度。这是我的帽子,我戴的时候总是略微倾斜。

  如今,帽子被切成了小丑帽的形状,我不知道最后戴这顶帽子的是什么样的人,他是不是也喜欢这种颜色。

  就在我触摸帽子的短短一会儿,指尖可能已经沾染了五十种不同的细菌和原生动物。我把帽子扔进了路边漆黑的草丛里。

  我拾帽子的时候,底下的地上躺着一只被碾过的蚱蜢。我用拇指和食指把小虫夹了起来。灰色的石子末压进了蚱蜢的身体,是车胎或者鞋跟碾的,时间在帽子掉到这里之前。

  蚱蜢的触角仍然在微微颤动,褐色的唾液从上颚渗出来,前腿交叉,仿佛在祈祷。乌黑的眼睛黑得好像空洞发亮的石英和玻璃,某种程度上说还有生命力吧,但我不觉得这双眼睛还能觉察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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