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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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回答。

  “喂?”

  电话那头依稀传来鬼气森森的音乐,让我想起那种在清晨放映的外国电影或恐怖电影,或是那种老式唱机磨砂般的声音,然后,电话断了。

  “咖啡?”

  “嗯。”我应了一声。

  这几个字足以代替互道早安。

  不论我什么时候走进尼尔斯·范德的检验室,他的第一句话永远是:“咖啡?”我也永远会要上一杯。咖啡因与酒精是我的两大弱点。

  在买车时,不像装甲车一样坚固的我绝不考虑,不系上安全带我绝不开车。我的房子里到处装有防火警铃,外加一套昂贵的防盗系统,而且只要有可能,我就避免乘飞机,宁可坐了火车慢慢来去。

  咖啡因、酒精、胆固醇这三种人人视为大敌的东西,我发誓绝不放弃。我参加过一个全国性会议,与三百多个病理学家同桌宴饮。这些人是全世界对疾病与死亡钻研最深的专家学者,但四分之三的人既不慢跑,也不做有氧运动;只要有车坐,绝不动脚;有位子坐时,绝不站着;除非是下楼或下山,比较不费气力,不然一见楼梯山坡,避之唯恐不及。三分之一的人抽烟,几乎每个人都喝酒,而所有的人无不开怀饕餮,好像人人没有明天。

  压力、沮丧,加上可能因为天天目击惨剧,我们比其他人更需要欢娱。人生能讲道理吗?一个爱嘲讽世事的芝加哥法医朋友就喜欢说:“什么了不得的,你会死,人人都会死,就算你死的时候还很健康,那又怎样?”

  范德走到他桌后的咖啡机旁,倒了两杯咖啡。他不知为我倒了多少次了,但从来不记得我喝黑咖啡。

  我前夫也永远不记得。我和东尼生活了六年,但他从来不记得我喝黑咖啡,吃五分熟的牛排,牛排的颜色不需要像圣诞节的色彩,只要带一点粉红就行。更别提衣服的尺寸了。我穿八号,我的身材几乎穿什么都行,但我受不了任何繁复的花样。而他呢?他老是送我六号的衣服,而且带着花边,还半透明——只适合上床穿。他母亲最喜欢的颜色是春绿,她的尺寸是十四号,一堆花边是她的最爱。她讨厌套头装,喜欢拉链。她对羊毛敏感,懒得穿任何需要干洗、熨烫的衣服,憎恨任何带紫的颜色,视白色和米色为不切实际,绝不穿横条或卷花,但对那种超软皮衣则毫不在意。她相信她的身材与褶子绝对无法配合,但偏好口袋,越多越好。东尼替他母亲买东西时从未出错。

  范德在我们两人的杯子里分别丢下整整一大匙奶精与砂糖。

  他还是照旧不修边幅,又细又疏的灰发活像丛生的野草,宽大的罩袍上抹着一道道验指纹的黑色粉末,胸前染着墨水的口袋里鼓胀出一大蓬圆珠笔和签字笔。他个子很高,四肢瘦长见骨,偏有个不成比例的大肚子,头形活像个灯泡,眼睛则是那种洗得透彻的蓝色,里面永远弥漫着思想。

  我在这里的第一个冬天,有天傍晚他到我的办公室来宣布下雪了。他的脖子上缠着一条红色的长围巾,套在耳朵上的则是一顶飞行皮帽,很可能是按邮购目录买的。这是我见过最可笑的一顶冬帽。我想他如果坐在一架一战时的战斗机里,一定如鱼得水。在办公室我们就叫他“飞行的荷兰人”。他老是忙忙碌碌的,楼上楼下奔来奔去,检验室罩袍在腿边挥来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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