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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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NA检验会证实是不是同一个人。”我猜测着他想法的走向,“但我很确定。我绝不相信是另一个人杀死汉娜。那个凶手想杀的人其实是艾比。”

  “艾比·特恩布尔是名人。从一方面来说,我问自己,如果她是预定的被害人,凶手可不可能犯了错误,错杀了她妹妹?另一方面,如果预定的被害人确实是汉娜·耶伯勒,而她偏偏又是艾比的妹妹,这种巧合未免太令人难以置信。”

  “更怪的事也曾发生过。”

  “当然,没有一件事是百分之百的。我们可以猜测一辈子,但永远不能确定。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那样?比方说,杀人的动机是什么?他被他母亲虐待,被人性虐待,诸如此类?他是不是在报复社会,以表示对这世界的轻蔑?我在这行待得越久,越相信大多数心理学家不愿听的话,那就是有些人杀人,只是因为他们享受杀人。”

  “我很早以前就已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愤怒地告诉他。

  “我想那个里士满的凶手正得意得不得了。”他平静地继续,“他非常狡猾,计划得非常周全,很少犯错。我们不是在对付那种右前方脑叶出了问题、心理不能适应的人。他没有精神错乱,绝对不是这样的人。他是一个有精神病态的性虐待狂,智力在中等以上,能够应付社会,可以保持能被一般人接受的表面行为。我相信他在里士满有职业。如果通过他的职业或嗜好,他经常接触到心理或生理上受伤,或很容易被他控制的人,我一点也不会惊讶。”

  “哪一类职业?”我不安地问。

  “可以是任何一种。我打赌,他够聪明,够能干,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

  “医生、律师、印第安酋长。”我记得马里诺如是说。我提醒弗特西斯:“你改变了过去的想法。原来你假设他可能有犯罪记录或有精神病史,说不定两者都有。一个刚从精神病院或监狱出来的人——”

  他打断了我的话。“由于最后两件案子,特别是把艾比·特恩布尔放进来考虑后,我的想法改变了。一般精神错乱的凶手很少有能力一再逃过警察的追缉。我认为在里士满的凶手富有经验,可能在别的地方已经杀人多年,而且成功地逃过追捕,就像现在一样。”

  “你认为他搬到一个地方,杀上几个月,然后再搬走?”

  “不一定。他可能相当自律,搬到新地方,找到新职业。他可能很长时间都不动手,但一旦开始就不能歇手。而且每到一个新地方,他就越难满足。他变得越发大胆,越发不能控制。他向警方挑衅,然后经过媒体报道,整个城市的注意力让他很享受——现在可能又加上了他对被害人的选择。”

  “艾比,”我低语道,“如果他是想杀她。”

  他点点头。“这是他所做的最新、最大胆、最不顾危险的事——如果他杀掉一个高知名度的政法记者,会是他最大的成就。不过也可能有其他因素,相关的想法,心理的投射。艾比写他,使他觉得他与她有某种关联。他的愤怒、幻想都集中在她身上。”

  “但他搞错了。”我愤怒地说,“他认为的最高成就,这下全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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