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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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明亭的第一段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算是被迫安排着成婚了。

  但是,身为纪家二少爷,他是有拒绝说不的权利的。

  只是他并没有,哪怕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安排,他还是顺着家里的意思成婚了,不仅如此,还生下了两个孩子。

  第二个孩子刚生下,还没满月呢,他就随着时代的潮流,直接跟着船只出海留洋。

  当时,留洋是一种国内大趋势,很多家世条件允许的人家,都会送家里的孩子出去渡金,留洋一圈,学学西方文化,当当时代的弄潮儿。

  纪明亭也未能免俗,跟着一起。

  留洋四年回来,在原主以为,他可以安定下来,不管是接手家里的各种生意,还是说出去工作,都算是担起他身为一个成年男人的责任之时,纪明亭闹着要离婚。

  起因十分简单,留洋的几年时间里,纪明亭认识了新时代女性,被新时代女性所吸引,又受新思想影响,觉得自己从前的婚姻,是封建余毒,是不耻的,也是不被承认的。

  所以,一回来便吵着闹着要离婚。

  纪明亭的第一任妻子宋仪芝,是一个极为传统守旧的女人。

  从小骨子里就刻满了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想法。

  离婚,或者说是被休,对于她来说,无异于天塌了。

  所以,宋仪芝在纪明亭第一次提出离婚的时候,选择了上吊自杀。

  好在被发现的及时,倒是并没有成功。

  亲弟弟搞了这么大的事情,原主身为一家之主,身为纪明亭的哥哥,自然是要去善后,去把事情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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