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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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使用挂术的后遗症,虽然不会致命,可对全天下的男人来说,简直比死了还要让人难受,说到这儿,您猜的没错,我说的就是阳痿!

  刺激阳气的手段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厉鬼的白衬衫还在变化,如果全部化作殷红,由厉鬼化凶煞,玛德,除了我这条小命交代了,至少也得有千人被他所害。

  所以说,我现在已经不单单是为了我自己一个人在战斗。

  做红门术士,也得有着责任与使命感。

  连滚带爬的去捡金刀,对方飘在半空,双眼怨毒的望着我,而那白衬衫的红色,也由于刚刚的几次拼斗,导致愈加蔓延,甚至已经到肩膀的位置,将很快蔓延到头部成煞。

  单手拄地一记空翻,跃过了墓碑后,记起了爷爷交代过的,金刀不可沾人血,我便刻意左手持刀。

  手里有刀,心里不慌。

  这些年我也不是混的,就连阴兵借道都经历过,还怕区区阳煞么?

  一步跃到了墓碑,借着力道连续向前飞跃,抓住机会直奔向半空中的厉鬼,起脚便踹。

  可我的脚并没有踹中,就在落地的一刹那,我知道机会来了!

  金刀被我自下而上的丢起,稳稳穿透了对方,他因吃痛发出一声惨叫,周遭的血煞明显有了一丝减弱。

  “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凄厉的嘶吼声几近疯狂,他在眨眼间便再次向我扑来,这一回看的出是在拼命了。

  不过,当金刀自高空落下,又扎在地面的一刹那,厉鬼立刻僵硬不动,除了眼神惊愕以外,就好似个木偶那般,被牢牢的钉在地面上。

  我长长呼了口气,玛德,差一点阴沟里翻船,不过还好,金刀之所以强大,是在于斩魂不斩人,如若沾了人血会被破掉灵性,所以,待它穿过厉鬼的身体之时,就好似压胜术般带走了他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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