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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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们调查过,埃文斯当晚在酒吧中,并没有与人起过冲突。埃文斯身高1米91, 肉眼可见的极为强壮。如果不是起了冲突,头脑发热的情况下,普通人实在不会选择这样的男人作为目标去攻击。”

  “就算考虑醉酒的情况下,埃文斯这体格,也不容易轻易就被人杀死,更别说是直接扭断脖子。”

  陆沅离道:“根据现场我们可以判断出来,凶手身强体壮,身高在190上下,熟练使用枪械及格斗技巧,大概率具有军警背景,甚至都有。”

  “但是,我注意到了另外一点细节。大家看一下卷宗里的两枚红旗的图样。”

  焦旸说道:“我刚才看到,这两枚红旗,其实并不完全一样。一枚是三角形,完全红色。另一枚呈现长方形,在边缘带有米色镶边。我怀疑,它是类似于红蓝对抗中的双方所使用的。他们是将L.A这个城市,模拟成攻坚的阵地或者是猎杀的牧场。每拿下一个目标,就插上一枚红旗。这似乎是一场有组织的杀人竞赛。”

  “他们,杀人竞赛……”

  凯文道:“你的意思是说,凶手有两个人,他们在互相比拼,每个人杀死的人多少?依据呢?!”

  “每个人的习惯包括思维模式,是很难改变的。”

  焦旸道:“即使约翰森刚刚下夜班,又在市中心早高峰,他的车速不快,只有30迈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射击,就相当于射移动靶,几十米内一枪命中受害人脖子。这技术不说拿奥运冠军,百步穿杨也是绰绰有余了。

  一个人如果有这么好的射击技术,他为什么还要冒险接近第二名受害者,跟他贴身肉搏,直接拧断受害人的脖子呢?用枪械和近身格杀是不同的感觉和体验,后者要来得更加血脉喷张一些。陆教授之前也讲过,在非常规理由的无序杀人系列案中,杀人不是目的,而是体验与需求。很多凶手都更加注意动手过程中的感觉与细节,以满足于来自他自身的许多需求。”

  凯文点头道:“有道理。”

  陆沅离挑眉道:“不无可能。但是目前就这样定论,证据还不足。比如你说沙盘推演,但是很多情况下,这种也可以是作为游戏自己来做的。虽然基本可以确定是系列谋杀,但还是先排查一下受害者的社会关系,看看有没有其他发现吧。”

  两人开完会出来,照例是焦旸开车。

  陆沅离戴着墨镜靠在后座上道:“都是你,没事去什么死亡谷,这下好了,大买卖上门了。如果凶手真是两个人,一个神枪一个能打,别说查出来是谁,光抓也要费不少事。”

  “难道真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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