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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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她的脚从床底下拽出来,脱去红布鞋,脱袜子时,尽管他动作很轻,可宋琳琳还是没忍住倒吸冷气,哎呀一声。

  出现在李大明眼前的那双原本白嫩如竹笋的小脚,脚底却布满十几个血泡,对,是血泡,想想这小女人脚底下生了这些血泡,还忙了一日跟他结婚,那得多疼啊!

  “我……我不小心,走路搁着了……”

  宋琳琳看他盯着那些血泡,表情愤怒,忙解释,“不……不疼的,真的!”

  怎么可能会不疼?

  脚底磨个水泡都要疼上半天,更何况是这多的血泡?!

  这一刻,李大明杀了吴桂芝的心都有。

  吴桂芝是他的丈母娘,也就是宋琳琳的后妈。

  李大明是因为救了失足落水的儿童,被上级安排进丰华白糖厂,成为一名正式工。一个乡下穷小子,都二十九岁了,因这一次救人成了城里工人,李家上上下下那是一片欢歌。

  李大明也没想到,自己原本昏暗的人生还能有如此际遇。

  他进厂后认真工作,一丝不苟,生怕被人说三道四,再丢了李家的人。

  厂领导关心救人英雄,见他年龄大了,就替他张罗媳妇,并公开承诺,谁能嫁给李大明,就给他们家一个丰华白糖厂的工作名额。

  丰华白糖厂,那可是城里最好的单位,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要走关系进去,就没办成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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