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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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鹿就是这样,将□□当做糖,非要吃下去,才会痛。但下一次,还是不长记性。

  因为家庭原因,简鹿从小就挺会做菜。后来遇见了林深时,更是钻研了不少菜谱。有些朋友常笑他,日子过得跟家庭主妇似的,他也不气不恼。对自认平凡普通的简鹿来说,至少厨艺好这件事,能够让他感受到自己是被需要的。

  林深时常忙得脚不沾地,往往能稍作休息时已经错过了饭点,匆匆凑合几口,长久以往的就落下了胃病。虽说不严重,偶尔疼起来也直犯恶心。简鹿是知道的,所以他打算中午做点对胃好的汤菜。

  但天公不作美,简鹿兴冲冲的打开冰箱,里面却没什么菜,有也是不怎么新鲜的,他顿时就耷拉着脸,像一条失落的大狗狗。

  林深时洗完澡,只穿了条浴袍,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走过来。

  林深时一开口,就是清冷又富有磁性的嗓音:“怎么了?”

  简鹿被这声音激得像只爆炸的刺猬,“哐当”就把冰箱门给关上了。

  “家里没什么菜,我现在出去买吧?晚上肯定吃不了什么东西,得中午多垫点儿,不然你胃又疼。”

  林深时摇头,发梢上的水珠就滚落下来,先在精致的锁骨沟里打滚儿,才顺着线条缓缓流入胸口,简鹿的视线就到这里,再往下就被碍事的浴袍挡住了。

  “不用麻烦,熬碗粥。”

  简鹿只好点点头,安慰自己可以下次再大显身手。他手脚麻利,很快就煮上了一锅粥,分量足够两个大男人吃得撑。简鹿口味重,林深时吃得清淡,当他们两人有了冲突时,做出让步的始终是简鹿。

  简鹿从不刻意提起,林深时也没有注意到过。以至于这么些年,他一直以为简鹿和他口味差不多。

  除了商业应酬,饭桌上林深时从不多说话。简鹿憋着一个星期想对林深时满腔的话,也只能继续憋下去。

  不得不说,对于简鹿的手艺,林深时还是很满意的。被暖暖的鲜粥滋养了胃的总裁,眉眼间的霜意总算消融了一些。他也总算有了些耐心,主动说道:“既然要工作,家里顾不上,我请个保姆。”

  简鹿受宠若惊,赶快将碗筷塞进消毒柜几步走到林深时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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