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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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那么,喜欢我的人应该都知道,我其实已久很久没有唱过歌了,这几年也荒废业务,无所事事,总归就是不务正业得很。”她损起自己来毫不留情,“所以没有上台参加battle,并不是因为我自大,毕竟来参加比赛就是要展示才艺嘛,没有故意藏着掖着的道理。我之所以没有上去,不过是想要给自己一点时间适应适应,免得上去丢人。”

  “但是,既然宋乔乔同学这么喜欢我,我就却之不恭啦。如果到时候唱得不够好,让你失望,你就当我从没来过吧。”

  她语气温软,语调里始终含着淡淡笑意,表面是在自谦,但话语间又分明在说:我已久很久没有练过了,这事儿喜欢我的人都知道,你口口声声说喜欢我,又为什么要这样逼迫我呢?

  现场的都是人精,她这话一出,众人也都反应过来了,部分人再看向宋乔乔的眼神便有些不对劲。宋乔乔应该也察觉到了这一点,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了僵,姜洛侧头看了看钟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道:“一直听人家讲阿阮温柔,没想到口才也这么好。”

  她大概只是想同钟沥搭个话,然而后者目光全在阮阮身上,似乎对这样的阮阮也有些诧异,眼神中透出一点兴味来。姜洛咬了咬牙,回头瞪了一眼阮阮,才说:“所以阿阮打算唱一首什么歌呢?”

  阮阮从观众席慢慢走出来,闻言抬头笑了笑说:“不用那么麻烦了,就《偷吻玫瑰》吧。”

  正是宋乔乔方才唱的那首歌。

  她说完,人已经走到了台上,这首歌他们当初其实原本是想要作为主打歌发出来的。那时候她与江明哲的组合刚刚成立,并且,不同于时下流行的男子组合和女子组合,THE ROSE 一共只有她和江明哲两个人,是一个男女混搭的组合。

  那会儿他们两人都年轻,不管是外貌还是天赋都极高,林冉刚接手他俩,野心勃勃,特地托关系找了Mut来给他们写歌。

  Mut可以说是圈内最神秘的一个音乐人了,他词曲都写,成名作是写给天王沈嘉文的一首歌《Light》。

  那时沈嘉文已经沉寂多时,靠那首歌不仅彻底翻红,并且还一口气包揽了当年金曲奖的很多奖项。

  后来也有很多人同沈嘉文打听Mut的消息,沈嘉文只说自己也不知道对方是谁,从未见过,只是某天助理心血来潮整理邮箱时,偶然发现了Mut投稿过来的一段demo,一时间惊为仙乐,但之后他们同Mut的联系,一直是通过Mut的一位代理人来进行的。

  众人对这番说辞评价不一,反正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沈嘉文的借口,觉得是他不愿意将Mut引荐给大家,怕别人超越他的地位,沈嘉文对此有苦说不出,一开始还会稍作解释,后来就干脆放任流言不管了。

  之后Mut又断断续续给沈嘉文写了不少歌,他几乎每张专辑都至少有两首歌是Mut写的,而Mut倘若想跟谁合作,也会托沈嘉文帮他联络,沈嘉文也愿意卖他这个面子。

  这么多年,Mut虽然写歌并不多,但他几乎每一首歌都会成为那一年的大爆歌曲,除了THE ROSE 的《偷吻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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