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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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有家大亨楼。

  原本酒楼不叫这个名字,因为来光顾的都是些达官贵人、名门望族,他们又喜欢这么称呼,掌柜干脆就把牌匾换了。

  别人家卖两钱银子的酒菜他们卖十两,却保证了服务和味道。所以越是有钱的人就越特别喜爱光顾这家酒楼。满足食物味蕾是其次,关键是可以摆阔。

  对于有钱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炫富来得更体面的了。

  莫良爱吃鱼。这家酒楼光是以鱼为食材的菜肴就有三十多种。掌柜一听是国舅爷驾到,更是吩咐主厨,要将菜色做到更好,最好,好到不能再好。

  而每道菜莫良只夹一筷,就是鱼尾的肉。

  早先莫良听一位江浙地带的渔民说过,鱼身上最嫩最香的地方,就在鱼尾。只因鱼在水中戏水时,鱼尾摆动的最多,所以肉也最瓷实。烹调出来,自是香嫩馥郁。

  莫良头一次来大亨楼,的确是因为捶姐姐就是这么写的,“刘夏爱摆阔”,他得尊重原著。后来光顾的几次,都是因为肚里馋虫在闹。老实说,这家饭菜的确好吃,莫良觉得,评他们为米其林三星绝对受之无愧。

  话说回来了,可不是吗。捶姐姐描写大亨楼里的酒菜时,把《新编百姓最爱家常菜2888例》全书照搬,以充字数。那原料跟做法细化的哟,成品不好吃才怪。

  大亨楼还有一个特点,不设雅间。最好的座位相当于现代饭店的卡座,每一桌客人,穿的什么行头,点的什么菜,别人都能瞧见。

  这大亨楼的老板,可真是充分利用了人类虚荣的攀比心理。所以来大亨楼的客人,少说都要点上十七八道菜。而自打国舅爷经常莅临大亨楼后,更是成为客人们的标杆。

  隔壁就有一桌,以鸡为食材的菜横七竖八摆了十几盘,而那人只夹鸡屁股吃,竟与莫良只吃鱼尾有异曲同工之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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