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子的宠妻青云路(穿书) 第12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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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那是以后的事,眼下若想先攒些家底,最符合身份、将来说出去也不会影响文人清名的,却是抄书。

  古时候读书不易,笔墨纸砚都贵,可士子最大的花销,其实是买书。

  时下印刷之术还不够先进,知识财富更被上层阶级把控得牢牢的,书店里正经印刷的书籍大多要几百文一本,对于穷苦学子来说,实在难以承担。

  解决之道,一为到藏书之家藏书之家或书院借阅,而若连这些渠道都接触不着的话,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书店老板常常会雇一些字体漂亮、经济拮据的读书人抄录店中的书籍,这些手抄本,卖价多少要比印刷本便宜些。

  这活儿赚不太多,但至少听着清贵,且若能拿出书店里没有的孤本,定是可以卖出相当好的价钱的——谢良钰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反正他脑海中卷帙浩繁,那藏书量恐怕堪比皇室,不用白不用,而且……其实还有些吃醋的心理和男人的自尊心在作怪:等梅娘嫁过来之后,总不能一见着人家就厚着脸皮求包养吧?至少……咳,也该有些符合读书人身份的一技之长不是?

  至少绝不能被那个不知那个旮旯里冒出来的“心上人”比下去!梅娘喜欢的,想来不过是哪个募兵农夫,哼,就不信他堂堂未来穿越者,经纶满腹英俊潇洒,还比不过一个大字不识的土著了!

  抄书的字体最重要的是方正工整,谢良钰便用了时下科考最常用的馆阁体,还用了谢虎做童工给自己磨墨,一边抄写,一边教一些入门的东西给他。

  “哥,你写的真好看。”小家伙磨墨上手很快,不多时便能训练有素地悬着墨块转圈了,他趴在桌子边,探头探脑地去看谢良钰写的字,满脸艳羡。

  谢良钰扬扬眉,手下不停:“你怎么知道好看?”

  “就、就是好看,”虎子挠挠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比兰花儿都好看。”

  兰花儿是村头王猎户家五岁的小丫头,小小年纪长得标致,也是个美人坯子。

  谢良钰:“……”

  ——他前日料得没错,这小子脑瓜算灵光,可惜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学了几天也只会歪歪扭扭写出自己的名字。口诀韵脚之类背得倒快,但只是往脑子里穿过一遭,吃顿饭的工夫就能全忘干净。

  不过这孩子倒是奇迹般地没被他哥带坏,虽然瘦小,但不怯弱,有点儿虎头虎脑的莽劲儿,心地也良善,谢良钰有几次看见他跟村里几个横行霸道的小霸王滚打到一块儿,倒有几分劫富济贫的大侠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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