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狂魔 第232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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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葛小天微微一愣,十分淡定的回道:“让企划部去告他们!就说他们涉黑、漏税、做假账,能拖延几天是几天!”

  “老板,他们就是这么告的咱,还有那两千多万预售款,证据都提交了!”

  “???”

  葛小天再也忍不住了,点支烟深吸一口,“没事,不急,法院敢来,咱就申请破产!”

  第207章 陈锋的异常

  律师函不是法院传票。

  简单讲讲。

  律师函:你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保留追究你法律的权利。(信不信由你)

  法院传票:这下知道厉害了吧?我们已经到法院立案了,法官请你喝茶。(准备应述开庭)

  换个意思就是,律师函相当于有个巨丑给你写了一封情书,法院传票相当于……官方给你寄了份你跟巨丑的结婚登记证。

  所以,律师函相当于恐吓信,不能随随便便发。

  如果真想搞对方,那就暗地里悄悄的收集证据,直接上诉。

  另一个时空就有个经典案例:小鬼子的本田认为中国双环公司侵犯了它的专利权,在没有正式起诉和判决之前,给双环公司发了律师函,警告其侵权行为,于是,双环公司就停产了,后来专利权诉讼下来,本田败诉,法院不认为构成侵权,然后双环公司反诉本田,要求就其名誉权、停产等损失进行赔偿,一审判赔五千万,二审判赔近一千六百万……

  其实双环公司本身就已经濒临倒闭,就算没有律师函,也不会继续生产,然而,小鬼子就这么撞上了,以至于双环又火(活)了!

  当然,估计现在没几个人能搞明白其中道理,许多老板总感觉给别人发个律师函很高端大气上档次,殊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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