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第27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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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一嗑瓜子群众。

  林晚只是看了她一眼便收回目光,然后,对许朝歌道:“你觉得顾北平怎么样?”

  许朝歌闻言,也下意识看了眼顾北平。

  觉得他挺好的,但……

  “我配不上他。”

  正常人听到她这话,肯定会说她配得上顾北平,但林晚……林晚是正常人,不正常的是她。

  劝一个脑回路清奇的人,用劝正常人的方式肯定不行,得另辟蹊径。

  “正因为配不上,你才更应该嫁给他。”

  她这说法挺稀奇的,许朝歌听了,一下就来了兴趣,问道:“怎么说?”

  “你要是找一个你二哥这样的,别人见了,只会觉得你们俩般配。要是找一个不如你二哥这样的,别人见了,只会觉得你眼瞎,但你要是找一个顾北平这样的,别人只会觉得你有本事。”

  “你想象一下,如果你和顾北平成了,将来你们俩走在大街上,别人见了,都用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你,觉得你真有本事,连顾北平这样的俊俏小生都能拐到手,是不是很爽。”

  许朝歌还真想象了下,然后,发现被人用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真的很爽。

  “你说得对。”

  “是吧,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一蟆不是好癞蛤一蟆。”林晚道。

  “你才癞蛤一蟆……不对,你是天鹅,难怪被我二哥这只癞蛤一蟆惦记上了。”说着,她还一脸嫌弃的剜了陆少钦一眼,同时心里在想,陆少钦这只癞蛤一蟆都能吃到天鹅肉,她许朝歌凭什么不能,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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