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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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到夜晚的玫瑰越来越多,那都是从昆明空运过来的,据说是加拿大种。红玫瑰和黑玫瑰总会给她眩晕的感觉,粉玫瑰是柔弱乏力的,她不喜欢。而黄玫瑰,无论是在酒吧的紫光里,或是如梦的夜色里,都格外的令她振奋。

  每个晚上,无论是在贵州饭店、新月酒吧,或是广寒宫,火宫殿的老板李遥都会安排人送上十八枝红玫瑰或是黑玫瑰、黄玫瑰、粉玫瑰、白玫瑰,然后在遥远的卡座上向她微笑致意。她其实是看不见他的笑容的,但知道他在笑,在优雅地做出某一个轻微的手势,扮演着绅士。

  绅士或者淑女,是扮不出来的,那与天性有关,否则,迟早是要露馅的——阿哈每回看李遥,其实下意识是在看他有没有露馅的地方。

  “猫儿钻出了口袋——露馅,哈哈哈!”

  在贵州大学读书的美国留学生Jam,一有时间就泡吧,阿哈去到哪他就跟到哪。他最拿手的是,一看阿哈有空就给她讲他祖国的各种俚语,这个“露馅”的俚语,也是他讲给她听的,他用中国话讲,显得十分的笨拙,每个字吐音都一样的重。但他很认真努力的讲,每讲一个就大笑一阵,像单纯的大男孩。

  Jam喜欢阿哈,看王鹰和阿哈形影不离,他就去和王鹰一块琢磨萨克斯管,原来他也吹得不错。他只要有空就从位于花溪的学校赶到云贵,整夜跟着他们,许多时候,酒吧客人喜欢听王鹰用高音萨吹奏。每到这时,Jam就可以用降B调的低音萨给王鹰伴奏,效果出奇的好。

  阿哈十分喜欢Jam的个性,觉得他十分的透明、阳光。他们三个人成了好朋友。Jam一高兴,就要对阿哈唱崔健的歌,那首《花房姑娘》——

  我独自走过你身旁,

  并没有话要对你讲,

  我不敢抬头看你脸庞;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的惊奇像是给我赞扬;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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