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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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群人心满意足地把之前的剧情都回忆完后,说书台上,秦门已经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一拍惊堂木,开始唱起了主题曲——

  《少年包三天》开讲了。

  ……

  ……

  在历经各种坎坷、每一步踏出去都仿佛是踩在尸体上之后,包拯一行人磕磕绊绊的终于来到了京城,真的要准备参加朝廷举办的科举考试了。

  此时的京城热闹非凡,人山人海,宋国各地的考生都到此处云集,路边有人支摊子斗题,也有人扯着其他考生论着某年某次科考的试题,还有人正带着一堆礼物跑到各出题的官员和监考官员的府上光明正大的贿赂。

  各种人物接连出场,看得包拯等人眼花缭乱,也迷住了处在故事之外的听着这个故事的人们的眼睛。

  姜朝一样有科举考试,只是才立国不久,进行了三次,闹出来的景象远没有秦门故事里所描绘的那样罢了,但这并不影响听这个故事的人们在脑海里脑补这些场景,并为之蠢蠢欲动。

  为了配合这次的场景,秦门特地找人订做了一件时下流行的书生装,如今正值盛夏世界,他每日都要顶着大太阳在自己家与酒楼之间穿梭,所以虽然靠着这些时日方氏菜馆厨子们的“投喂”让他比起刚到都城时壮实了,脸上和肚子上都有了些肉,但皮肤依旧还是黝黑的,再把这身衣服一套,配合新的故事场景,让人看着特别有一种“包拯”的感觉。

  此时,包拯一行人正跟着他们在破肖家庄灭门惨案时结交的好友——龙大小姐逛京城。

  龙大小姐是京城人,脾气刁蛮却为人聪明又善良,伶牙俐齿不说,还能经常找到有关案件真相的蛛丝马迹。甫一出场就先给包拯下了个战书,和他比看谁先找到肖家庄灭门惨案的真相,挑战失败后也不沮丧,二话不说就硬拉着包拯拜师,厚着脸皮成了包拯的徒弟,天天和自称翩翩人才的公孙策吵架斗嘴,是受食客们喜爱的一位女性角色。

  龙大小姐一看就是经常出门而且一定在京城混得如鱼得水的姑娘,她熟门熟路地带着包拯一行人逛了传闻中所有进京赶考的学子都必须要到的地方——

  先去了近郊的孔子庙拜孔圣人,祈求这一次科考高中(食客们听着觉得很有道理);

  再去了京城内的书舍,采购了一套本届考官历年著作,熟读成诵,防止答题让主考官不喜(食客中的士子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也这么试一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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