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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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后,晋江文学城分社在越山修建完毕。

  陈盛在街上找到一个卖越山乌骨鸡的摊位,掏了两倍的钱,请卖乌骨鸡的大婶给他按照当地乌骨鸡的做法处理好这只鸡,并送到晋江文学城的府上。

  大婶满口答应,收了钱就把摊位给收了回家去给这位贵客处理烹调这只鸡——反正这鸡也就外地人吃得起买得起了,她本来就是为了蹲这位客人才在此地摆摊的。

  陈盛回到晋江文学城的分社自己暂住的屋子里,把这些日子以来在越山分社学到的地方全部都重新整理了一遍。

  陈盛是龙阳赶往都城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因为屡试不第,恰好晋江文学城又招贤纳士,他便被晋江文学城的大老板秦关之选中,成为了如今尚未设立的晋江文学城龙阳分社的未来社长。

  他本来应该在大批举子返乡的时候与同乡一同结伴回乡的,但一听说他们的大老板打算带着一群人去越山建立分社,他立刻就委婉拒绝了同乡的邀请,选择跟随秦门的队伍一起前往越山,参与到晋江文学城越山分社的建设之中,以期从中学到经验,以后自己在龙阳建分社不至于手忙脚乱。

  把这段时间积累的经验全部总结了一遍之后,之前问当地大婶订做的乌骨鸡也被她家男人送到了府上,可能是陈盛给的钱比较多,当他收到这道菜时,整个砂锅还是发烫的,大婶的丈夫介绍说,这道菜叫做“乌骨汤蒸鸡”。

  陈盛揭开锅盖,鸡汤的香味立刻散发弥漫到整间屋子,惹得毫无准备的陈盛口水直流,“咕咚咕咚”咽个不停。

  但他没有立刻就喝起了汤,反而把这汤搁置一边,将他之前裁好的稿纸铺平,备上偏细的毛笔,磨好了墨,准备好一切后,他才拿起筷子把那整只鸡从肚子的部分剖开,浸在汤中,然后换勺子舀了一口汤,一口喝下,闭眼品尝一番后,坐回到座位上,提笔写下:

  “马车行走了一个月,记者终于从都城来到了向往已久的越山古城,仰头望去,越山古城隐匿于山峦之间,恍若人间仙境,一路上,记者一直听同行的越山百姓讲述越山的风景与越山百姓与众不同的生活习俗,至此一见,只觉百姓所言非虚,这也令记者对此次的旅行更加迫不及待了。”

  写到这里,陈盛停下笔来又用筷子夹了块鸡肉,放进嘴里咀嚼又咽下,心下满足,接着写道:

  “越山山水名不虚传,看得记者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当地的百姓热情好客、淳朴善良,记者一进城就应邀居住在当地一位大婶的家中,并在当夜品尝到了越山当地的美食——乌骨汤蒸鸡。”

  “乌骨鸡是越山当地特产,只生长在越山的山上,方氏菜馆曾有一道招牌菜就是用此鸡烹饪而成,记者也有幸曾品尝过那道名菜,只是都城的乌骨鸡做得与越山当地百姓的味道却可谓是大相径庭。

  都城做菜精细,方氏菜馆的主厨在这道菜上动用了不少工序,滋味复杂细腻,而越山百姓做菜则简单。

  以越山山上的山泉为汤水,再以山上所采摘的山珍为配料,将整只鸡浸入汤水之中,置于煮饭的灶台之上一起蒸,当掀开灶头盖的那一刻,鸡已蒸到烂熟,米饭中也残留着乌骨鸡的香味,令人闻之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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