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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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又说回来,也是梁曼宁比较好搞定,换做谭米雪,可能……

  于瑾刚刚在脑子里做出这样的假设,就听有人娇声娇气的喊她的名字,转身一看,不由为这天注定的孽缘而感到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玩过QQ炫舞的小天使,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双手,《动情》搞起来

  第009章

  前女友的写作风格与郭敬明有几分相似,极其善于用大量笔墨,从多个角度来描述服装,在阅读那本小说时,于瑾就知道谭米雪喜欢穿价格昂贵,华丽又繁重的裙子。

  从作家的角度出发,这样一方面可以塑造假千金骄奢的性格,一方面可以对比真千金清贫的处境,是很符合逻辑的。

  不过放在现实却并非如此。

  起码在于瑾看来,不管是极具欧洲宫廷风格的泡泡袖荷叶边白衬衣,还是有些洛丽塔意味,用蕾丝、轻纱、蝴蝶结组成的连衣裙,穿在谭米雪身上都毫不违和,甚至让她甜美漂亮的像一块新鲜出炉的草莓蛋糕。

  在非主流成为主流的时代,谭米雪才是真正意义上充满个性的非主流。

  如果她天生是善良的女孩,于瑾想,自己会爱她。

  可谭米雪,爱她绝对是一桩苦差。

  “愣着干嘛,快过来,我提不动了。”

  “……”

  于瑾如今的身份算是谭米雪的第三号小跟班,虽不至于要给她捏肩捶腿,但在这种场合遇见,拎个东西是理所应当的。

  梁曼宁不知其中缘故,见谭米雪如此盛气凌人,心里难免有些不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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