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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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捉贼拿赃,想要以偷盗罪状告他人,最好是拿个当场,后续再去查,少了许多证据。就说赃款吧,吴丰将账本卖了,得了百金,可他转头就将百金全花了,在孟国买了竹简,因孟国不在长公主尤的掌控之中,他们没法细查,吴丰大可咬定那竹简原是他家中之物。

  而那周达的对头,更是不可能承认此事,否则他就会违反天上京对商人的规定,属于参与了恶意竞争。没了赃款,又没有人证,光凭周达一面之词,说他商铺账本丢了,还是被吴丰偷走,如何叫人信服?

  “你是官府的官吏,负责审查案件,若你查不出来破绽,便将此事上报给我,我自会往上上报,若上级也无法查清,那便转给监察司,他们自会帮忙。”

  监察司三个字一出,小吏瞬间变了脸色。

  监察司的人若是插手,这事儿就没那么简单了,所有和这件事有牵连的官员,都可能会被查。这年头,谁能保证自己手上绝对干净?从无贪污?真要是被监察司查出来,贪污可是重罪。

  “大人您请再给下官一段时间,下官定能将此事解决,不必劳烦监察司的诸位大人。”

  男子微微眯眼,“三日,三日之内,解决此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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