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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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是个小偷。

  ——要走过很多本该属于另一个人的东西。

  ——现在,那些藏在抽屉里的一切。

  ——我想,我再也不需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敲碗等评论的第三十一天。

  第32章 三十二

  大二的时候,夏砚和宿舍另外三人一样,也进了社团。

  ——他被程晨橙央求着,一起进了话剧社。

  答应程晨橙的时候,夏砚本打算问一下贺程要不要也一起,念头刚起,又想到贺程早已身兼数“职”,便又放弃了。

  话剧这种东西,在夏砚看来,和围棋一样,都是比较修身养性的。

  他本身是个比较宅的人,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

  话剧是他上高中后才开始接触的东西,接触话剧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程晨橙。

  程晨橙是话剧爱好者,自打两人变成朋友后,周末一有空,她便会邀请夏砚一起去话剧院看当周新演出的话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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