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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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知诺的童年没有太多美好的回忆,爸爸不疼她,妈妈离开太久,她也已经不太记得拥有妈妈是怎么样的感觉,只知道从小到大,自己一直渴望着被爱。

  因此对于那个突如其来的孩子,她从震惊慌张到坦然接受注入无限的爱意,并没有花太多时间。

  她滑坐在地上,盯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一切出神。

  林妈并没有走,陈知诺状态不太对劲,她不放心,也没敢走,还是老老实实按照陈知诺喜欢的口味做了一桌子菜。

  饭菜香飘在屋子里,嘟嘟闻见了,似乎知道到了小主人吃饭的时间,哒哒哒地挨个房间寻找陈知诺的下落。

  最后在婴儿房里找到她,见小主人坐在地上,状态看起来也不太好,原本欢快的狗子瞬间安静下来,陪着没走,圆滚滚的身子缓缓地蹭着她打着圈,脑袋上的小辫子轻轻地一颤一颤,可爱得紧。

  那小辫子是陆承骁替它扎的。

  嘟嘟是只雪白的长毛狗,当初刚捡回来的时候,浑身脏兮兮的,陈知诺偷偷摸摸替它洗了好几回澡,才露出原本白皙的模样。

  狗子毛发长,不扎起来就得剪掉,要么垂下来容易遮眼,然而嘟嘟是个有个性的狗子,陈知诺先前替它剪过几回,它似乎有自己的审美标准,觉得秃顶不酷,抑郁了很久,陈知诺发现这个情况的时候,也头疼了很久,后来替它扎了小辫子,没想到这小家伙倒一天比一天开心了。

  辫子一扎就是很多年,后来这个扎辫子的任务被陆承骁接手了,男人买了不少粉粉黄黄的发圈,一并都放在婴儿房里,三不五时替嘟嘟扎个辫子。

  他一个大男人,压根没做过这种事,一开始扎得松松垮垮,后来已经熟练到可以扎出不少新花样了。

  陈知诺看着花枝招展嚣张得意的嘟嘟,觉得好笑,问他:“你怎么还喜欢折腾这些?”

  那时他笑得一脸温柔,似乎在憧憬着未来:“先练练手,以后要是有了女儿,我也能带得好,至少扎辫子这项技能已经炉火纯青了。”

  陈知诺问:“为什么是女儿啊?你这么喜欢女儿吗?”

  男人捏了捏她的脸,笑得宠溺,意有所指:“女儿肯定像妈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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