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宋霏对她,实在太过亲密了。

  可林笛当时实在对宋霏瞧不上眼:一个没长开的初中小孩,脑子也笨,情绪一览无遗,没有一点挑战性。况且,宋霏还是她母亲好友的女儿——

  兔子不吃窝边草,是林笛的狩猎守则。

  她把宋霏冷处理了,后来也见过几次面,小姑娘的热情半点没随时间流逝消减,叫林笛直呼麻烦。好在后来林笛毕业回国,宋霏刚好被送出去镀金,二人便再也没见过面。

  现在想想,那错失的几年,正是女孩子改变最大的时候,如嫩绿柳枝般生长抽条,学会了梳妆打扮,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风格,再见面时已经判若两人,再缠上来时,林笛也不能万分坚定地拒绝。

  当然,在林笛看来,宋霏吸引她的,还是头上那道黑色进度条。

  卧室门“咔嗒”一声,宋霏换好了衣服,下楼。

  头发整理过,蓬松地披在肩后,穿着林笛的对她来说大了不少的旧睡衣,前两颗纽扣没扣,隐约露出半片胸/口。裤脚堆在脚面上,没穿鞋,赤着足、微踮着脚尖下来。

  林笛望着她,不知道为什么很煞风景地想到了贵宾狗,小小的一个,卷卷的毛,黑溜溜的圆眼珠,轻轻巧巧、蹦跶蹦跶着奔到人脚边撒娇。

  “姐姐,脚好冰。”宋霏三步并作两步跳到地毯上,玉色的脚趾蜷缩着,被米色睡裤和灰色地毯衬得极白。

  林笛瞄了一眼:“你鞋呢,没拎下来?”

  宋霏道:“不在楼上。”

  林笛只得起身去玄关找。客厅只在沙发那块儿铺了地毯,宋霏便心安理得地往沙发上一坐,晃着脚看林笛给她找鞋。

  玄关处只歪七扭八地甩着几只拖鞋,和林笛自己昨晚的鞋,没找到宋霏的。林笛不信邪,先拎了对拖鞋给宋霏穿了,又返身上楼去找。

  宋霏和小时候一样,小跟屁虫,亦步亦趋地跟在她后边。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