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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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伊恩·加尔布雷斯他们四位来客也不可能。搭乘直达电梯前,有金属探测器把关,还有保安检查随身物品。实施犯罪的时间也太紧张,从进入顶层到坐上水母船起飞为止不足三十分钟。他们跟你不一样,要避开其他人的视线,还要把仅有工作关系的休和他女儿罗娜一起叫到宴会厅,怎么想都不可能吧。

  “更重要的是,他们自己也被杀了。我不觉得他们有带枪进去的动机。”

  “要瞒过金属探测器和保安这一点,我应该也一样啊。还是说因为我频繁出入顶层,跟保安混了个脸熟,所以有可能趁保安不备夹带进去?听起来这欲加之罪未免过分了吧。”

  “也不是这样的哦。我们问过保安了,你随身的包不是好几次都弄响了金属探测器嘛,因为有个铝制的文件夹。那里面能藏一把枪吧?”

  律师背上流下冷汗……连这种事都查到了?

  “当然,一开始保安应该也会检查文件夹里面,但多次触动金属探测器,慢慢地保安也就不再检查文件夹,只是看看包里就算完了。大厦崩塌的前一天也一样,保安是这么说的哦。正因为你多次去顶层,才能耍出这样的把戏。”

  “仅仅是假设而已,而且欠缺合理性。你不是说把枪塞在休的手里就好吗?不管假设谁是凶手,这点应该都是一样的。那为什么凶手没这么做?你可别说连炸楼都干得出来的凶手顾不上考虑这么多。”

  “哎呀?你不否定自己带枪进去了啊。”玛利亚露出恶魔般的笑容,“——当然,第二个凶手应该也考虑到这点了。但是,把枪塞到休手里这项伪装工作,只有当全部受害人都明明白白死于枪杀的时候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玻璃鸟’和两父女的死因既然泾渭分明,那总会萦绕一个疑问: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枪杀所有人。

  “而且,就算把枪塞到休的手里,受瓦砾挤压的影响,枪也有可能从休的手里脱落,甚至有可能根本发现不了。对第二个凶手而言,与其冒着白忙一场的风险,为了伪装而放弃手枪,还不如继续拿在手里当底牌更好。

  “凶手肯定做梦也想不到爆炸当天,竟然会有一个年纪轻轻的警察自己爬到顶层,发现了遭到枪杀的尸体和‘玻璃鸟’的尸体,以及没有凶器的现场……对吧?”

  他听到自己口内大牙紧咬的声音。

  “那么,一开始别用枪不是更好吗?第二个凶手为什么不用和你所说的第一个凶手相同的凶器?”

  “那还用说。因为发生了对凶手而言意想不到的意外,让他没空慢悠悠地去拿刀杀人了。”

  “意外?”

  “第一个凶手刺死了‘玻璃鸟’们,这时第二个凶手出现,枪杀了父女二人。只要如实观察情形经过,这点是明摆着的。我说的意外指的是‘玻璃鸟’被杀害这件事本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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