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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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丈夫梅濂,也来长安了。

  其实撇开我俩的爱恨恩怨,有时候,我也挺佩服他的,真没想到他能从一个目不识丁的土匪走到现在,他真挺厉害的,与越国签订和平协议,稳住军事重镇,生擒魏王,斩杀王世子……

  如李昭所说,他贪,泼天的富贵就在眼跟前,他当然得钻营,这不,在押送逆王来京的路上,他的丰功伟绩一夜就传遍了长安的大街小巷,什么曹县百姓舍不得他,送上了万民伞,什么梅大人爱民如子,自己舍不得吃喝,将府中的银钱全都买了米粮,散给百姓……

  人还未到,名声却响。

  他的仕途,并未像袁文清那样顺,朝中也有眼亮心明的,上奏李昭,说梅濂虽然功劳大,可当初为官却非正途,其起初确实乃魏王一党,且太.祖曾有旨,同室操戈者,天下人共击之,陛下心怀怜悯,只是圈禁逆王,并未下杀手,梅濂小儿却将魏王子孙屠戮了个干净,此人豺狼心肠,万万不能重用。

  但朝中亦有擅揣摩帝心之人,知道李昭其实恨三王恨得牙痒痒,做梦都想斩草除根,而今梅濂做了,正合了陛下心意……于是,这些人上奏李昭,王世子等人其实并非梅大人下令杀的,乃其属下擅自行动,梅大人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朝廷嘛,总会为这些琐事争论个没完,这不,梅濂的官暂时搁置下了,不知最后陛下是提拔还是降罪,可陛下暂且让梅濂住进前兵部侍郎的府宅侯旨,想来大概会升罢。

  君心嘛,只可意会,不可言明。

  ……

  眼瞅着来日梅濂必定会在长安为官,我再有不到一月就生产了,所以在此之前,我必须将我俩的事解决了,而且我还有点私心,我倒要看看,我去找了梅濂,李昭这小子还能不能坐得住。

  今儿天气不错,我认认真真捯饬了番,梳了精致的发髻,戴了垂珠金凤,穿上那身压金线的蜀锦小袄,兴奋地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出了门,急得我家鲲儿用油纸裹了几个肉包子,追了半条街,给我塞手里。

  好儿子。

  我乘着马车,带了云雀和两个心腹侍卫,到了梅府。

  府第倒是气派,不过大门紧闭,外头连个看家的都见不到,原本,我是想直接叫门进去,给他一个惊喜,可这是长安,到处都是眼睛,万一明儿街头巷尾盛传,梅府进了个大腹便便的美妇,他没啥,反倒给我惹了一身骚,我才不干呢。

  坐在马车里,我幻想了无数种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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