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厨 第1015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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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役之法有五害:

  旧日上户充役有所陪备,然年满之后却得休息,今则年年出钱,钱数多于往日陪备者,其害一也。

  旧日下户元不充役,今来一例出钱,其害二也。

  旧日所差皆土著良民;今召募四方浮浪之人,作公人则曲法受赃,主官物则侵欺盗用,一旦事发,挈家亡去,其害三也。

  农民所有,不过谷帛与力,今曰我不用汝力,输我钱,我自雇人,若遇凶年,则不免卖庄田、牛具、桑柘以求钱纳官,其害四也。

  提举常平司惟务多敛役钱,广积宽剩,希求进用,其害五也。”

  应该说,司马光列举的这五条,的确是免役法的弊端,但是并非不能改良。

  而司马光的主张是“罢废”,恢复以前的差役法:“为今之计,莫若降敕,应天下免役钱一切并罢,其诸色役人并依熙宁以前旧法定差。”

  “惟衙前一役,最号重难,向有破家产者,朝廷为此始议作助役法。

  今衙前陪备少,当不至破家;若犹虑力难独任,即乞依旧于官户、僧道、寺观、单丁、女户有屋业者,并令随贫富等第出助役钱,遇衙前重难差遣,即行支给。

  然役人利害,四方不能齐同,乞指挥降诸路转运使下诸州县,限五日内县具利害申州,州限一月申转运司,司限一季奏闻,委执政官参详施行。”

  高滔滔诏三省、枢密院同进呈,得旨依奏,苏油和章惇也不再顾忌司马光的颜面,开始狙击,大家在都堂吵成一锅粥。

  辛未,以侍御史刘挚为御史中丞。

  癸酉,以监察御史王岩叟为左司谏。

  右司谏苏辙上言:“帝王之治,必先正风俗。风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于为善;风俗一败,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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