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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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竟是什么原因,」法官问,「让你们两位如此热衷于马可的衣服?你们一定也知道,很可能并没有什么衣物可找。」

  探长一耸肩:「我相信奎因先生一定同意我的看法,衣物一定有的,是吧,而且如果真的这样,那凶手之所以要费心脱掉甚至处理掉,其间就他妈的大有文章了。」

  「或者,」埃勒里轻声说,「正如一位名唤佛鲁伦的朋友所说的一句不怎么合文法的话:『一切事物皆包含着偶然、起因以及理由。』抱歉,探长,我相信你所说的话有巧妙的弦外之音。」

  墨莱一愣:「我所说的……哦,布莱基,你检查告一段落了吗?」

  「快了。」 墨莱非常小心地拿起桌上的纸张,递给埃勒里,麦克林法官从埃勒里肩后伸头看——他从不戴眼镜,尽管年高七十六,视力已大不如前,但他就是不想因此显露自己的龙钟老态。

  在纸张上头的印花稍下方处左边,字迹鲜明地标示着写信的时间:星期日,凌晨一时。左边,在收信人称谓上方,则是收信人的姓名住址:

  香修斯·宾菲尔德先生

  纽约市公园路十一号

  收信人称谓是:亲爱的鲁克。

  以下的内容则是:

  这实在不是个天杀的写信时间,但一直到此刻我才有机会一人独处,事实上,我一直找时机想告诉你我的进展,近来,因为得小心进行,所以难能找到写信的好机会。你完全清楚我现在的处境,在一切准备妥善之前,当然我不希望打草惊蛇,一旦万事齐备,届时我就可堂而皇之什么也不怕了。

  事情看来顺利得不得了,只消再有几天时间,我就可甜甜蜜蜜地痛捞最后——

  信就到此为止,最后一个字戛然一折,粗浓的墨迹如刀切一般,锐利地直划到纸张下缘。

  「痛捞是什么意思——痛捞『最后』一票——这小兔崽子指的是什么?」墨莱探长平静地说,「奎因先生,若说这里头没有名堂,那我就是个老兔崽子!」

  「有趣的问题——」埃勒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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