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08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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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胡金凤反倒冷静下来了,那种难过劲儿过去,额头的伤好了,接下来该怎么做,她比谁都冷静,她让冬麦回去:“这一段,沈烈为了咱家的事奔忙不少,也不能总耽误着人家,再说他之前给红妮献血,估计献了不少,虽然年轻,但到底是血,这几天又忙咱家事,你也不能总撇下他不管。”

  冯金月也劝,让她回去,说满满那里她可以帮着照顾,再说家里该下种的都已经种了,接下来地里不忙,没什么要紧的。

  冬麦想想沈烈这些日子忙乎了那么多,自己根本没管,况且也十几天了,当下也就跟着沈烈离开。

  临走前,胡金凤把钱塞给冬麦,是冬麦之前垫付的医药费,冬麦不要,胡金凤叹了口气:“哪能让你们出钱,这个钱你哥那里还是有的。”

  冬麦到底没收:“我这里现在不缺钱,才几百块,娘你先收着吧,以后我缺钱了再说。”

  沈烈骑着车子,带她过去了公社,去看看他修整好的房子。

  她其实意兴阑珊的,担心哥哥,担心娘家的事,干什么都没精神,不过她也知道沈烈不容易,跑前跑后忙,自己如果不去看,他也会失望。

  所以她还是努力地打起精神来,没说什么扫兴的话。

  过去了门面那里,冬麦却意外了。

  房子外立面已经粉刷过了,是说黄不黄的米色,看着就和周围的门面不一样,挺清雅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城里的什么好房子。

  反正这么一刷,那档次就不一样了,变洋气了。

  沈烈看她这样,知道她喜欢,便领着她进去,房子修整过,桌子椅子都安置好了,就连房顶上的灯也挂上了,灯是中间一个灯泡,外面罩了一层麦秆编织的一圈,像是鸟窝?

  沈烈关上窗户,打开电灯,灯光从麦秆鸟窝里散射出来,整个屋子的感觉就显得特别温馨舒服,而且优雅别致。

  冬麦惊讶地看着这一切,有些不敢相信:“这是你自己弄的?这么好?我都不信这是那个小破屋了!”

  沈烈:“我去陵城新华书店,看到那里有一些杂志,就有这种图片,我研究了一番,用笔记下来,回头照着葫芦画瓢,就是这灯,咱这是乡村范儿,自己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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