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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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他们一生都不会再见面,或者说,这才是理应的结局。

  如果再次见面,他又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

  然而真的要离开B市,他才惊觉他的行李少得可怕。作为断舍离的信仰者,很少购物,从衣物到随身用品都是能简则简。最多的居然是他的画作和装饰品,他都收到一起,暂时寄放在花店姐姐那里,说等他找好房子再寄给他。花店姐姐大方地应了,然而看着他,却忽而叹了口气:“前几天还说花店多了一支新花,你就走了。我还记得你当时住进来时的模样,跟现在差不多,就是再青涩些。”

  “说不定过一个月,我就又回来B市了。”

  “那跟我们见面的频率倒差不多,”花店姐姐又说,“那就这么约定好啦?可不许反悔,我还等着你做我们店的活招牌呢。”

  徐衍昕伸出手指:“拉钩。”

  “对了,走之前,你要不要抱抱馒头?我们家馒头就是个小花痴,你一来就眼睛眨也不眨地看你。”

  白色毛茸茸的猫,睁着一双蓝眼睛看他。徐衍昕下意识地伸出手,但想起记忆里那张冷淡的脸还有颇有威严的皱眉,还是把手揣进了口袋,摇了摇头。

  “怕被咬了,要打针?”

  徐衍昕说:“也不是。怕给你添麻烦。”

  她茫然看向他,徐衍昕礼貌地跟他道了歉,拖着行李箱上了出租。

  望着远去的街道,他记得初来B市时的模样,记得那个沉默的车厢,说是押犯人都不为过。但一切的不愉快都从重新见到他的那刻起烟消云散。

  然而当他离开这座城市时,却是孤零零的一人。

  便捷的交通无限地缩减了他思念的时间,一眨眼,就回到了S市。回到了这个生他养他,他却离开的城市。下了飞机,S市的寒风似乎是吹进了他的骨头里,他身着黑色牛角扣大衣,里面是白衬衫和黑色羊毛背心,脚踩牛津鞋,睡醒的呆毛翘得厉害,他就呆了个毛线帽,只露出一张浓秀的脸。

  载他的司机显然把他当成归家的大学生,津津乐道地说起自己的儿子,徐衍昕一心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高楼大厦,只觉得日新月异。而司机却不放过他的耳朵,道:“我这辈子是混得不好,但儿子有出息,今年考上了F大,读的金融,以后出来就能赚不少钱,所以我也总跟身边的人说,投资房子铺子兴趣爱好有什么用,还是要投资小孩,看他读书怎么样,高考分数是硬道理,小孩好了,还能愁养老吗?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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