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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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十二章

  (6月26日)

  小OK家。13:26PM

  菲云、艾杰和阿妹三个女生把小OK的家收拾干净后,就倚在一旁休息着。因为昨天的事令她们都筋疲力尽,实在是太累了,而且下午还要去医院替护,所以就赶紧抓紧时间休息。

  可是菲云却显得很有精神头儿,坐在她们的附近,双腿并合着,在那儿写着她的日记。

  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不论到哪儿她都不会落下她的小挎包,始终背着。包里也没什么贵重的东西,也不过就是一个手机,几件女孩儿的用品,还有一本她上个月才新换过的日记本,一支她用了三年都不舍得丢掉的钢笔。

  她喜欢用自己的文字和自己发明的文法来记录每一天的点滴-----像昨天发生的那件特别的事,她当然不会落下啦;所以在别人都是逮着机会尽量休息的时候,她则是逮着机会赶紧握起笔来写上;生怕灵感流失,难以在昨天那紧张刺激的事件中抒发自己的态度和心情。

  但是,她现在握着的笔,却不是她自己的钢笔,而是一支水性笔。

  正是那支插穿虫仔后颈的水性笔。

  菲云原先的笔没了墨水,方友伦为她买的那支-----由于昨天的事情她心有余悸,也不敢再去碰一下了;于是,在很不情愿的情况下她叫尚公子帮她扔掉。

  在收拾房间的时候,她偶然间发现了那支掉在沙发角落里的水性笔。那是昨天方友伦从虫仔的嘴里拔掉后胡乱地丢在了一边,之后又乱乱糟糟、忙忙活活地将虫仔送进了医院,也就没有人再记得这件事儿了。再者,虫仔被水性笔插穿后颈的时候,她们三个小女生都躲在远处,并没有看见。所以,菲云也就像用普通的笔一样用它。

  菲云握着笔,在一旁乱划了两笔。见下水很顺,只不过是红色的油儿。

  菲云一愕,拿眼看了看笔珠儿-----她本以为这支笔是蓝色的油儿呢。不过没关系,也不算个事儿;只要能写字就成。

  她在日记的开头这样写道:‘大家也许不相信,我昨天的经历很难以用惊心动魄四字来形容。我现在所处的环境就是事件的发生地,心情超紧张的----而且,笔中所吐出来的油墨也都是红得让人心惊。彷佛我在写每一个字的时候都在消逝着我的血液一样...’

  红色如血般的文字,在菲云落笔自书中,诡异地干涸着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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