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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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醒来时,大家还在中巴车上,不过已经到了烈焰法庭的地下入口。警卫上车,一个个摇醒,让他们下车。

  这次规则稍有变化,101本是餐厅,现在是陪审团的餐厅和住所,临时隔了一个大房间,上下铺的铁架床。烈焰法庭通过广播说明,律师、证人等,不得接触陪审人员。

  曹云单独一个房间,内配置基本差不多,开电脑看庭审情况。徐父案检控官为司马落,徐父的辩护律师一,是二审为徐父辩护的大律师郭笑天。律师二,是大律师上官文。

  上官文,六十多岁,男性,他并不算一位名律师。他是白素宇宙集团法务部总监,他从拿到律师证开始,就在宇宙集团任职。曹云看烈焰法庭给的资料,其出庭次数一共四次,其中三次是商务纠纷,并且在一次开庭后就和对方达成和解协议。唯一出的一次刑事庭是白素司机的交通肇事案。

  四年前,白素司机傍晚送白素回别墅,路上撞死一人,通过庭辩,上官文将死者碰瓷身份坐实,司机无责,死者妻子赔偿车损共十五万元。

  烈焰法庭为了让大家更了解上官文,还提供了这桩案件的资料。唯一的证据是摄像头拍摄到的远景比较模糊的画面。三条车道,汽车在第二条车道,汽车打转向灯,朝左并线,一名男子翻越护栏。此时汽车刚进入第一车道。接下去,汽车完全进入第一车道,男子摔倒,被碾压。

  从画面曹云判断,司机没有发现左边有人翻越护栏,因为是他的视线死角。并线过程中,司机注意的后视镜,护栏是能给司机带来安全感,不用在意对面的车辆,更需要注意后面的车辆。

  画面有些模糊,曹云看不懂男子是摔向汽车,还是没想到汽车无视自己,被吓到滑倒。从资料看,男子并没有碰瓷的前科。

  第二百一十九章 烈焰徐父(上)

  庭审中上官文心理学角度阐述了死者存在碰瓷的心态,但缺乏碰瓷的胆量。男子横穿马路不是一次两次,同一个路段每天都可以看见男子最少两次横穿马路。同事劝说男子,男子回答,万一被撞了,那就算司机倒霉。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法官希望本案和解。男子有错在先,这是肯定的,检方无法从过程中证明司机失误,只能从结果证明司机有失误。法官调解,请司机赔偿死者一定的金钱,把案子结了。

  上官文询问白素意思,白素告诉上官文,老李给自己开车三十年,没有出过一点事。不能被一个混蛋毁了声誉。于是上官文不仅不接受调解,追诉死者家属赔偿车辆损失。

  这个案子最后开了四次庭,最终上官文胜诉,司机不仅无罪,并且死者家属必须赔偿十五万的车损。更狠的是,超过六十天后,上官文申请强制执行,不接受延期调解,法院依法扣押和拍卖了死者还有二十七年房贷的房产。

  可以看出上官文对白素很忠心。能担任直属总裁领导的部门负责人,高层管理者,忠心是必须有的品质。那点小钱对白素来说根本不算钱,她的目的是维护自己的司机,甚至不惜落人口实。毕竟上官文这种咄咄逼人的追杀,不符合社会主流道德观,很有为富不仁的意思。

  曹云通过本案没有了解上官文,反而对白素有了更多的一些了解。不用了解上官文,宇宙集团法务部总监,实力肯定没得说。不过其庭辩次数不多,庭审期间能发挥出几分实力还不好说。可惜资料没有说明上官文参加徐父案的原因,对这点,曹云更为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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