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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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号法官:“曹律师,以普通法庭来说,检方目前掌握的证据能不能定徐父的罪?”

  曹云思考好一会:“检方很重要的证据来源两位证人,其他证据属于逻辑证据。比如说杀鱼刀,徐父可以坚持自己就是丢了。检方可以认为徐父丢刀非常可疑。”

  这把刀是徐娜送给徐父的礼物,徐父很珍视,丢了刀的徐父没有寻找,购买了一把新刀。就逻辑和情感上是说不通的。但是逻辑证据不是死证,无法依靠逻辑证据定案。

  比如甲平时吃半斤食物就饱了,一天,甲在店铺吃了一斤的食物。半小时后,怀疑甲偷了面包店的三明治,并且将三明治吃光。逻辑证据表明,甲是不太可能还能吃的下三明治,但是不能因为逻辑证据不对就排除甲的嫌疑。

  检方掌握大量参考证据,逻辑证据,旁证,甚至是物证和人证。其中人证为死证,人证成立,徐父必然有罪。

  曹云:“本次庭审,辩方动摇了检方的人证,按照道理来说最终很难定罪。”

  “按照道理?”

  曹云道:“你别忘了陪审团。严格来说检方缺乏死证,徐父应该无罪释放。但是检方掌握了大量的参考证据,逻辑证据,旁证,物证和人证。检方抛出这些辩方无法反驳的证据,陪审团必定判徐父有罪。”

  3号法官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本案有一位证人,也是卖鱼汤的,并且是徐父的狱友。”

  曹云道:“我没有了解过他。”

  3号法官道:“听起来这位证人应该和徐父是朋友,证人和王侠是竞争对手关系。大家会开始猜想其中玄机。但事实很奇怪,这位证人和死者王侠是朋友。”

  “哦?”

  3号法官道:“两家店铺,都使用煤气作为燃料,比较长时间接触煤气,会造成人体器官的损害。两人曾经一起住院三天,原因全部是鼻炎。王侠因为长期吸入煤气,鼻子动过一次手术。两人就在医院认识。距离不算远,有时候他们打烊下班,会一起去留香街喝一杯。”

  曹云道:“我不知道此人的事。”

  3号法官道:“证人虽然是徐父狱友,但是出狱后双方没有联系,证人想改邪归正,不想再和狱友们有来往。不过,证人也不是什么君子。曹律师,你认为徐父杀人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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