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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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壹回答:“因为我高兴。”

  九尾一愣:“你高兴认罪?”

  犯壹点头:“没错。”

  九尾问:“那你为什么在法庭上又不认罪?”

  犯壹回答:“因为我高兴。”

  这……这什么鬼啊!九尾第一次遇见这么庭辩的台词,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

  九尾问:“你知道认罪书是庭审重要证据吗?”

  曹云抢答:“检控官你知道被告当庭否认罪行,也是重要证据吗?”

  桑尼拍案:“喂,你这么辩护是不是太离谱了?我做法官的都看不下去。”

  妈蛋!曹云和蔼对桑尼道:“整理东唐十年的刑案,我发现有很多案件是被告认罪,但是最终认定被告无罪的案例。其中以东黑和交通事故居多,简单点说,就是顶罪,为他人顶罪。所以我怀疑犯壹在为他人顶罪,所以才会写下认罪书。”

  曹云也难,不能把越传坑了,但是也不能把自己正义的小火苗给灭了。

  曹云这么说,检方和法官都无法反驳。毕竟类似的情况是有的,而且不算罕见。

  曹云道:“我建议我们暂时放开认罪书,也暂时不追究被告为谁顶罪。我们先弄清楚被告有没有杀害李墨。”

  九尾:“反对,认罪书是极其重要的证据,不能绕过这个环节。”九尾深知,一旦开辟新战场,自己会被虐的体无完肤。

  大家一起看桑尼。桑尼坐正,左边看看,右边看看,而后拍板:“如果辩护律师能从现场等证据证明被告无罪,认罪书确实不重要。但如果现场存疑,我们必须正视认罪书。所以反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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