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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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云看着手写的遗书复印件,说陆一航教唆李宝做伪证有些牵强,但是遗书中可以读出一个大问题,收取低廉律师费陆一航,成功帮助李宝脱罪,李宝反而对其憎恨有加,这很反常理,似乎也证明了陆一航让其撒谎。

  现在一切都不好说,因为李宝肯定有口供,有笔录,还有警方各方面的调查报告,庭审资料等。这些曹云都没有接触到,对案子的了解也是魏君的说明。现在只能等陆一航联系,开委托书后,曹云才能介入和调查本案。

  陆一航选择了自辩,自辩是被告人一种选择。不需要被告人有任何法律经验,或者学识文凭。通常以民事案居多,在不多律师涉案中,极少有人会选择自辩。

  在刑事案中,除了庭辩之外,更重要是收集信息和证据。作为已经被司法控制的被告人,其自辩存在很大约束。同时自辩也是一种被告维护本人利益的有效手段。诸如遇见法援派遣的不尽责律师,或者是不合格的律师,被告可以当庭要求自辩。另外被告也有提出因律师不合格暂时终止庭审的权利。

  陆一航对本案已经了如指掌,李宝死亡现场和遗书证据由代理人魏君收集交给陆一航。一旦嫌疑人决定自辩后,其在看守所能获得更大的由自。即使是这样,每天电话通话时间和次数都有限制,访客次数和时间也有限制。

  曹云陪同魏君给陆一航送资料,期间说明自辩的特点。通常是找不到比较合适的律师才会考虑自辩。陆一航却将本案当作一个挑战,他知道自己无罪,一个无罪的人能不能通过自辩来洗刷自己的清白呢?

  因司法人员违法的严重性,原本负责小石案的检控官司马落,和王磊调动了工作。由王磊负责小石案,由司马落负责陆一航案。由于陆一航被捕,小石案就落在了曹云身上。曹云原本想给魏君一个锻炼的机会,但是白茹反对这个提议,白茹必须考虑自己面子问题。自己对反自杀联盟的承诺是不是尽力了。陆一航小有名气,即使输了还能解释的过去。魏君就一菜鸟,即使赢下官司,大家也不会感受到白茹的诚意。

  既然如此曹云只能接下了小石案。

  在精心准备后,小石案开庭。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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