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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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首道:“可问题是,你怎么就能确定吕云方能坐实小云的敲诈勒索罪呢?娱乐圈不是法律界,娱乐圈受众者的脑洞是很大的,八卦娱乐记者什么都敢写。但凡没有官方准确的结论,是无法停止受众们对新闻的追捧。除非出现更大的娱乐新闻。”

  南宫腾飞坐正道:“我不清楚什么情况,但是金寄原律师是魏君。再加上突然的新闻发布会,我只能说吕云的后台是很硬的。相比之下,小云就不算什么。强强联合互利互惠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用我多说。”

  南宫腾飞补充:“不仅硬,而且人家显然是有备而来。我建议现在就和吕云方的律师进行磋商,一起协商如何解决目前双方的困境。”

  副总问:“什么后台。”

  南宫腾飞回答:“应该是高山律师所。从新闻发布会等看……我觉得金寄的原来律师魏君其核心目的是吕云,不是金寄。高山律师所就三个律师,幕后者十有八九是曹云。”

  副总又问:“曹云又是谁?”这次看的是法务部人员。

  一名年轻律师站起来:“曹云人称曹百万,其接案百万起步得名,常被一些老师用作反面教材,称他是典型的死要钱律师。风评不佳,实力超强。业内人基本认同曹云、南宫律师、令狐兰,欧阳逸这四人是东唐目前第一梯队律师。我很赞同南宫律师的观点,为了公司利益,我们没有必要去面对更强大的敌人。而且整件事都是小云一个人折腾出来的,理应由小云买单。”

  副总道:“行,帮我约下,明天我们见见曹律师。也麻烦南宫律师参加协商会。”

  南宫腾飞点头:“应该的。”

  不知道自己名字的人很正常,没什么奇怪。副总做事干练明了,也不代表他需要知道自己是谁。对于普通人来说,别说知道本城市的著名律师了,甚至没几个人知道寺长和副寺长是谁。

  ……

  说利益不谈面子,一个刚窜红的新人吕云本没资格和集团副总协商谈判。因为操作得当,存在互惠利益,这种事就这么发生了。

  协商会气氛友好融洽,但是无法跨过一个核心问题:小云的敲诈勒索罪是否能成立。

  这也是娱乐圈的怪象,或者说是传统文化的一种怪象。邻居被捕,潜意识会认为自己的邻居是坏人。即使因为庭审邻居最终无罪释放,法律承认他不是罪犯,但是周围人会有多少人相信他是无辜的?

  不仅是传统文化,发达国家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据说相比会好一些。人们总是对娱乐圈的明星要求的更多。诸如某神,作为编剧时留下了两部目前未有人超越的经典,但是其因为毒吸最终淡出了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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