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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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这些消费记录就能获取刘焉的主要活动范围,实施抓捕就容易许多。

  他打开微信,刚好看到许乘月在朋友圈里发了个报告链接,点进去讲的是如何通过城市监控构建区域人群画像。

  认真看了一遍并不是很理解,他随手点了个转发,打赏十块钱然后给许乘月发了条消息。

  后面就再也没有回复了,连正在输入都没有。他郁闷地盯了好久,直到过了一个小时,尸检报告终于递到他手里。

  迫不及待地翻开封面,第一眼就看见报告中的死亡原因。

  溺亡。

  存在水平环状绕颈勒沟,机械性窒息,但解剖尸体后在其肺肝等器官内检测出和现场水样、种类、形态一致的硅藻及其他浮游生物,死因确定是溺亡。

  手中无水草等浮游类生物,无挣扎动作,溺水时处于昏迷状态。

  他还以为是伪装成溺亡的机械性窒息,结果却是先勒晕了再丢入水中。

  不过死因是溺亡的话,确定死亡时间后就能知道尸体在河水中浸泡的时长,再根据水流速度便能推断出死者被抛入水中的地理位置。

  尸检报告给出的死亡时间是凌晨两点到两点半之间,假设两点半昏迷的曹燕被抛进浦淀河中,距离发现尸体的七点半过去五个小时。

  浦淀河的断面流速之前他们曾实地勘测过,回去通过水工模型试验量测,再按模型换算就能得到个大概速度。知道大致的第一案发地点就好说了,运气好能发现凶手不小心留下的证据,再不济,也可以获取部分监控录像,通过图像处理,在视线不佳的夜晚找出些线索。

  他检查了物证科交付的材料:一双女士皮鞋,散落在距离尸体被发现地点两百米处。一件女士钱包,里面装有死者的身份证件及银行卡。

  还有一个不起眼的物证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两团分别在死者头发和衣服口袋里被发现的棉花。死者身着的都是夏季衣物,理应不会出现大团棉花,难道是水里原有的杂物恰好飘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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