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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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有将心中的想法说出口,而是顺着周婉的话,打哈哈:“也是,你帮他拿衣服就比她们高了一个level!”

  温云有点小洁癖,不喜欢像其他男生那样把外套随手一丢,于是塞到了周婉手上,委托保管。

  周婉没能理解徐惠的意思,茫然道:“是吗?这是我应做的。”朋友之间嘛。

  徐惠郑重点头。

  周婉将视线重新移到球场,男生们似乎天生有很强的胜负欲,即使不是正式比赛,也你追我赶,打得很激烈。

  温云在一群男生中,像一只在鸡群中赫然独立的鹤,气宇不凡,同款短袖穿在他身上,就能勾勒出结实的肌肉线条。

  他动作敏捷如猎豹,轻松地接球传球,再纵身一跃,投个完美的三分球。

  女生堆里响起一阵长长的欢呼。

  然而总有另一个男生步步紧逼,时常扰乱温云的节奏。

  与温云眉目寡淡,天生自带清冷气质的长相不同,那男生有着小麦色的皮肤,四肢粗壮结实,给人以强烈的攻击性。

  “陆仁嘉,快!”急喊着的是樊思乐。

  温云被他逼烦了,马上要中场休息,索性让给了他一个两分球。

  那男生抢到球就笑嘻嘻地传给了左前方的樊思乐。

  篮球投入篮筐的瞬间,徐惠激动地拉起周婉的手臂,欣喜若狂地说:“看!我家樊思乐投篮了!”

  樊思乐长得应该不错——这是周婉从徐惠喜欢他的事实上推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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