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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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喜欢白衬衫?”从见第一面穿到现在。

  陆玺说:“我穿别的不登样。”

  这话说出去谁信?长这么帅气的一张脸,披个麻袋都能迷倒一大片吧。

  也不知道陆玺是谦虚还是装逼,反正谢欢才不在乎,他就不信还能有人帅过他。

  谢欢向来拽得二五八万的,难得遇上一个只比他差一点点的陆玺,反倒令他产生了点儿英雄相惜的意思。

  “哥教你一句,男人嘛,在家可以邋遢,出门一定要体面。衬衫穿的什么?不就穿个面料版型。”他踢了踢脚底下的破布,“你再瞧瞧你这件,领子,肩宽,袖口,有一样能看吗。”

  陆玺沉默。

  这大小姐又矫情上了,谢欢才不高兴哄他,直接说:“你自己去我房间挑喜欢的,反正咱俩一般高,想拿几件拿几件。”

  “好。”

  陆玺如愿以偿地进到了谢欢的房间。

  果真如谢欢所说的……邋遢。

  以前陆玺都是从一些资料照片了解谢欢,知道他的好,也知道他的一些小缺点。这些缺点要是搁在别人身上,陆玺别提多瞧不上了,但在谢欢的身上,怎么看怎么顺眼。

  一个生活乱糟糟,脾气又野又凶的美人,对陆玺来说简直是极大的诱惑。他无论如何也忘不了那场初见,后来越深入调查,越被谢欢吸引,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美好的存在。

  既然上天让谢欢出现在他眼前,他就没有理由不抓住。

  陆玺很快换了件衬衫,可能是谢欢穿过的,他从地上随便捡的一件,衣柜里也有新的,他看也不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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