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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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耳钉没了。

  所有人都以为那红色耳钉是接收主人信号的接收器,实则不然。

  那耳钉是信号发送器,是当年出事之后,她刻意给陈歆沫装上的,因为时间有限,来不及内置,就直接当做耳钉戴在了耳垂。

  正常而言,行凶者不该专门把信号接收器扔掉,除非……他知道这是定位发送器,或者他在行凶时,觉得不停闪动的耳钉可能会暴露位置,再或者,耳钉是不小心自己掉的。

  可如果是不小心自己掉的,它又怎么会出现在隆德广场?

  那个时间 ,陈歆沫显然已经出事,不可能是陈歆沫戴去的隆德广场。

  尤其为什么它又去了垃圾场?

  难道是耳钉不小心掉在地上,被环卫工打扫之后倒进垃圾箱,然后由垃圾车拉去的垃圾站,再拉去垃圾场?

  可通常而言,环卫工人有自己的垃圾三轮,是不会随便把垃圾倒在其他垃圾桶的。

  而且,这耳钉安装的非常结实,手动抠都要费力才能抠掉,自己不小心掉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所以耳钉不是自己掉的。

  那是行凶者觉得耳钉的闪动暴露位置?

  这个可能性也不大,毕竟耳钉只有在信号干扰时才会闪动,并且只要散开头发就能遮住那不算明亮的闪光。

  两种可能都排除了,那就只剩……行凶者知道那是定位器!

  能一眼分辨出那是定位器的,必然是业内行家,就算不是,至少也得是个售卖零件的从业者,再加上他或者他的团伙里有人会破解密码,而且技术相当纯属,这样范围又缩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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