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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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因为与噬魂兽同化过的缘故,余歌似乎继承了噬魂兽某些与生俱来的能力,相比于他在格斗方面的超级失败,在法术系灵术的应用上却拥有着无比惊人的天赋,对灵力的驾御能力极其恐怖。从“驾御灵力”这一点看,余歌驾御灵力的水平的确远超白泽,这让他虚荣心得到了不少满足。

  只不过……

  灵盾?靠,他又不会打架,要灵盾干什么?

  幻刃?刀剑什么的就不用想了,就算制造出来了也不会用,算了,还是造两根针织毛衣更现实些。

  灵气弹?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只不过人家又不会站在原地不动让他打,暂时还没想到有什么用处。

  综上所述,余歌绝对是一只绝对有资格装B,中看不中用的纸老虎。

  余歌只学了一个下午就能挥洒自如、游刃有余的灵术,白泽却整整花了三天才能熟练掌握。最让白泽郁闷的事情是,余歌的灵力是自己的N倍,那些灵术施展起灵术来的威力也是自己的N倍,最要命的是他完全不会打架,空有一身灵力却无用武之处,太TMD暴殄天物了!

  看看余歌手里那柄威风凛凛的由灵力构成的巨锤,再看看自己手中捏着的可怜巴巴的水果刀似的匕首,白泽简直要吐血了:“我靠,有没有搞错?不是说你只会抢走我八成灵力吗?那么你的灵力充其量也就是我的四倍啊?可是我怎么感觉十倍都有了?”

  余歌一手擎着一个锤头比篮球还大了两号的长柄巨锤,摆了一个无比威风的Poss,有点羞赧地嘿嘿一笑道:“那个……其实,我只用了50%的灵力。”

  白泽:“……我顶你个肺啊……”

  *

  日落西山,红霞飘飞。

  白泽和余歌来到了涫雨澄的卧室门口,敲了半天门,里面却一直没有动静。

  “哥本哈根!”余歌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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