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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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事实上,在律法都承认宗族礼法的大靖朝,这些名分上的东西本来就不仅仅只是具备象征意义,它还具备实质上的法律效用!

  宋老爷子道:“五郎既成了原配嫡子,余氏倒不如仍然回到她原来的位置。”

  这是要让余氏从填房仍然变回原来的妾了!

  因为余氏原本就是妾,所谓“平妻”不过是乡下人家口头上的说法,在大靖朝的律法中,“平妻”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不存在,不合法的。所以当初余氏来到宋家,既没有三媒六聘,也没有婚书凭证。是崔氏亡故以后,余氏才被扶正,却也不过是宋老爷子将她写入了族谱,给她一个填房的名分而已。

  余氏“妻子”的身份却是没有在官府入档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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