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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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恨不得杀了我?”毛敢嬉皮笑脸地说,“可你舍不得!大一个时辰也是哥!”

  毛勇确实舍不得:父亲死后的第二年,母亲就死了。临死前,就把弟弟交给了他,“咱们老家有句俗话:吃全得,穿二八,赌对半,嫖白搭!干什么不好,就干这个?”

  “我就喜欢这个嘛!”

  “赶快打发了。”毛勇叹了口气,指指地上的女子。他已经没了脾气。规章制度这种东西,是针对很多人的。比方一个分房子,单位越大就越好分:什么级别的人,住什么房子。如果是同一级别的人,看谁任职在先。如果同时任职,那么就看谁参加工作在先。如果同时参加工作,就看谁出生在先。几下子就分开了。可如果单位小,麻烦就大了。而如果是哥几个,那干脆就没法分。

  秦川的主意确实是一个好主意:移动通信,看起来没有线,但实际上有。移动公司把一个地区,划分成若干个“块”,每个“块”都有接收和发射设备。用户到了那个块内,就用那个块的设备。而块与块之间,也可以“无缝拼接”。

  所以,只要找到了案发现场所在的块,然后在案发前后那个特定的时间段--关小燕进入银行之后,到案发之前--内查找电话,那么数量就不会很大,才有“可查性”。

  可即使如此,电话也多达一千多个。排除了一些显而易见不是的。还剩下三百多。经过一天的走访,只剩下十个:有七个电话没有开机、三个不接。再经过十个小时,七个中排除了五个。三个不接的也有两个接通后被排除。

  “三分之二,三分之二。”秦川很兴奋:四十小时之内,破获无头命案,无论按照什么标准计算,都可称神速。“他俩就在里面。”

  紧接着,那个“不接”者也接通被排除。

  “就是他俩了!”秦川重重地一拍桌子,“将这两个人列上通缉名单。”

  但这个提议遭到李汉魂的否决:单凭电话在案发地使用过和关机两项,不足以通缉--通缉对于一个人的名誉有重大影响,必须慎重。他这样回答刑警总队长的请求:“宁可放过,不能误杀。”

  秦川对李汉魂的批示,一点不满都没有:多年的警察生涯,已经让他养成了“惟大是从”的习惯,“咱们多费点力就是了!”

  毛勇明白自己无法制止弟弟的“嫖”--常言说:劝赌不劝嫖。这是因为“赌”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习惯。而“嫖”则是本性。而本性是不能改的。改了就不是毛敢了--所以他只得容忍他把女人领回来。至于为何不把毛勇放出去,那是因为“放出去”出事的可能更大,他知道自己的弟弟就像一辆没有刹车的拖拉机。

  但安全问题,仍然是首要问题。没办法,他只好在毛敢“用完”一个女人之后,就赶紧“挪窝”。这样做的结果,就像一站一站买火车票一样,大大地增加了成本。

  邢天一直在关注着银行命案。他调来了三十年来所有的银行劫案的卷宗。统计下来,一共只有八宗。其中六宗结案,两宗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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