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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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是他找律师拟订的合同。

  昨天一时冲动,联系律师回家,想询问一下离婚的程序。

  职责之内,律师说了AO离婚的不易——被终生标记的O是无法离开A的,一旦离开,要历经心理与生理上的双重痛苦,除非能遇到更强大的A覆盖前夫的标记。

  法律是支持离婚的,但人道主义上,是劝和不劝离。

  职责之外,律师也劝他:“如果离婚是你深思熟虑过后的结果,那我不多说,但如果只是一时冲动,我劝你要好好考虑一下,只要不是无法忍受的底线或感情破裂问题,可以跟你夫人好好谈谈。”

  律师说的很在理。

  妻子所做的那些事都是在他的不作为下才做的。

  说到底,他才是罪魁祸首。

  他又有什么脸面去责怪妻子?

  冷静下来后,他让律师整理了他的私产,拟订了转送合同——虽说这点私产不足以抚平儿子心理的创伤,却是他目前最拿得出手的东西。

  车子很快就抵达了江亭别苑。

  江亭别苑是一片别墅区。

  坐落在城西的江边,原先就是打算等延平订婚后用来当婚房的,现在孩子已经订婚了,他准备重新装修一下,让延平搬来这边住。

  妻子与延平的关系他明白,是无法调和的。

  既是这样,就没必要再住到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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