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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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字形容:贱骨头。

  “那以后怎么办?”周沫一针见血道:“你们不是要结婚了么,总不能这么一直耗着吧。”

  “结婚?还是算了吧,我决定踹了他。”

  周沫坐直了身子:“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他就快不是我的未婚夫了,准确的说,应该是前未婚夫。”

  “前未婚夫”,多么亲切可人的词眼,周沫脑海中浮现了夏行止那张找抽的俊脸,对伍春秋有了心心相惜之感。

  周沫说:“天下何处无男人,像是他那种男人早踹了也好,以免荼毒自己的青春。”

  伍春秋复议:“我下午约了他,和他妈,准备摊牌。这次谈完之后,多半就要解除婚约了,其实他们也有这个心理准备。”

  好奇和关心各占据了思想的一半,周沫问:“需要我给你当亲友团么?”

  伍春秋认真想了想,拒绝了周沫的提议。

  她的意思是,她是兴奋且胆颤的,因为她并不习惯和这个男人和他妈以往的相处模式,他们之间的谈话很少能超过十句,这一点连她自己也很惊讶,也一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决定和一个谈话难以超过十句的男人结婚,不是她对这个人抱有了幻想,只是她对“爱情”期望太深,以至于随便逮着一个并不合适的男人实践“相爱的感觉”。

  可见,爱情是要看对象实践的。

  “我现在特别紧张,但我也是迫不及待的要去见他们,只要给我十分钟说说心里话,他们就会明白,在这段关系里,是因为我的委曲求全才会一直拖延到现在,否则换了别人早就谈开了,他这种男人根本不适合结婚。”

  “是不是一想到你就要摆脱他了,就觉得很高兴?”

  伍春秋笑出了声:“这种心情就像是当初被外国语大学录取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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