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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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尼史密斯说JR史密斯在联盟中不是以防守著称的球员,那是真的给JR史密斯的面子。

  只要稍微了解NBA的人都知道,JR史密斯在防守端,可以用漏勺来形容。

  把这样的球员放到Yes的面前,这和把骨头放到狗面前,把皮蓬放到乔丹面前没有什么区别。

  电视机前的球迷和现场的观众看到叶斯和JR史密斯对位在一起的几乎是一瞬间,那个刚刚在隆多手上的篮球就飞到了叶斯的手上。

  传球的时机妙到毫巅!

  隆多这几场比赛因为叶斯把大量的球权收到自己的手上,再加上进攻稳定上的缺失,在比赛中的存在感不是很高。

  之前超音速赢球的三场比赛,叶斯需要更多的控球更多的得分,否则不可能击败掘金。

  隆多,米利西奇,米尔萨普,除了杜兰特之外的所有首发,在之前的三场比赛的表现和作为都大大的受到了抑制。

  在因为缺少球权和机会被抑制的情况下,隆多的表现是最出色的。

  球权虽然是没有了,但是不粘球,专心过度球,第一时间把球分配到叶斯手上的隆多,也许比以往更加的可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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