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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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对方经过鉴定机构和医调委鉴定结果,认为医生在患者病情稳定后,未针对病因治疗,防止再出血,使患者丧失了避免再次出血的机会。

  而且,两次发生大出血以后未按照普外科意见进行处置,也使患者丧失了得到救治的机会。

  所以,当前最难的问题就在这里!

  如何证明李越和值班医生在处理患者情况的过程中处置正确!

  一番争执之后。

  法院最终作出鉴定意见认为:

  医方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该过错使患者未能得到及时的必要的治疗,与患者最终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综合医方的过错、资质和该疾病特点以及自身因素等分析认为,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

  这话一出,顿时现场沸腾起来。

  为什么?

  什么是同等责任?

  同等责任就是责任程度40%——60%!

  一旦被认定为同等责任,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按照50%来判决!

  如果这样的话,医院将要承担起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费用,也就是一百多万!

  这和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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