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7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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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庭审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新情况,甚至是新的证据。

  还有犯罪嫌疑人当庭检举揭发其他团伙成员重要罪行。

  因为这些情况的发生,导致合议庭不能当庭宣判,只能休庭之后再进行研究。

  2003年10月15日,对“黄金子犯罪团伙案”,合议庭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这次的审理时间比较短,几个小时就结束了。

  合议庭当庭宣读了审判结果。

  “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首犯黄金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猥亵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组织赌博罪,强迫妇女卖淫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除首犯黄金子之外,该黑恶势力团伙案的另两名主犯,同样因为犯前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

  此外,黄金子犯罪团伙案的其他主犯,分别有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十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长达七十三页的公诉书一样,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也长达六十二页,列举了“黄金子犯罪团伙”的各项罪行。

  这还只是其中最主要的罪行,一些相对轻微的罪行,判决书上只是一笔带过。

  真要是详细列举,估摸着这伙混蛋的罪行能写满几百页之多。

  要知道,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可是多达一万多页。

  都是由扫黑除恶专案指挥部一大队的同志和其他协助的同志,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其中蕴含着多少辛劳,多少汗水,可想而知。

  作为扫黑除恶专案指挥部的代表,沈旭东,叶九,邱诗涵等人,参与了两次庭审的旁听,自始至终,目睹了审判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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